产品名称 | 生命之光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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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类别 | 医疗健康 | |||
所属公司 |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
投保范围 | 1~50周岁 | |||
缴费方式 |
年交 | |||
保险期间 | 至被保险人年满99周岁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 |||
保险责任 | 保障范围 保险事件 给付额度 身故 保险期间内身故 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终止 重大疾病 保险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迟者为准)次日起180天后初患保险合同保障的重大疾病 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迟者为准)次日起180天内初患保险合同保障的重大疾病 无息返还已缴保险费(复效情况下只无息返还最后一次申请复效时所缴续期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永久完全残疾 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初次确诊为保险合同保障的永久完全残疾 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迟者为准)次日起180天后因疾病初次确诊为保险合同保障的永久完全残疾 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迟者为准)次日起180天内因疾病初次确诊为保险合同保障的永久完全残疾 无息返还已缴保险费(复效情况下只无息返还最后一次申请复效时所缴续期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满期给付 生存至年满九十九周岁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终止 | |||
综合事项 | ||||
产品特色 | 沐浴生命之光,一生波澜不惊 针对常见重疾,提供真心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