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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应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 ■朱进元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的舞台上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保险业主动参与慈善事业、公益活动的感人事迹层出不穷。但由于资源分散,往往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通过集合行业力量参与志愿事业,可以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更有效服务行业文化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提升保险形象和社会认同度。 一、正确认识保险业与志愿服务的密切联系 志愿者是北京奥运会的一大亮点,170万志愿者们的“中国微笑”征服了世界。汶川大地震中,志愿者的事迹感天动地。志愿者成为奉献爱心、承担社会责任、服务民众社会的重要载体。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优秀成果的保险业,代表先进文化和社会需要,从起源、目标、功能、文化等方面与志愿活动都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和内在的统一性。 从各自起源上,两者具有密切相关性。现代保险业发源于14世纪欧洲,来自人们海上运输互相救助的需要。“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救助理念被近代科学家的风险精算和风险管理技术武装、商业化成为今天的商业保险。志愿活动源于17世纪法国,最早来自战争时期的人道主义援助,和平年代为消除贫困、扶持弱者做出巨大贡献。志愿服务强调的“人人参与志愿服务、人人享有志愿服务”与保险业所倡导的商业化救助存在异曲同工之妙。 从工作目标上,两者具有高度一致性。保险业是商业化的经济补偿和市场救助机制,保障生产发展,维护生活稳定是保险业发展的追求,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是保险业发展的目标。保险业一直致力于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提高保险覆盖面,广泛参与到社会管理的各个环节。保险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可以有效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实现社会安定有序、和谐运行。而志愿服务是一种慈善义举,扶危济贫、积德行善,倡导互助互爱,社会各界各尽所能参与志愿服务,通过志愿者的奉献送去社会的关爱,为社会带来温情与和谐。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实现社会协调发展是两者共同的努力方向。 从功能作用上,两者具有极强互补性。“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是商业保险的目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志愿服务的追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把“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等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中,提出“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商业保险通过商业化运作,是社会的“稳压器”、“减震器”,通过提高全民保障水平,提高社会风险抵抗能力。而志愿服务是慈善事业的一种,坚持人人能为,人人可为,以扶贫济困危主题,在保险不能覆盖的领域,为困难群众、困难地区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和帮助,是社会的“润滑剂”,缓解了由于社会群体分化带来的矛盾。保险与志愿服务两者在不同领域弥补了政府和市场的某些缺位,都是集合社会分散力量,集中处理突发困难和风险的运行服务机制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 在文化诉求上,两者具有内在统一性。保监会吴定富主席提出,要培育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保险行业文化,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传承优秀的行业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商业保险从前期承保到后期服务,都不能逐一己之利,除了内部管理的制度约束,更要大力弘扬诚实诚信、专业务实、博爱关爱的行业文化。志愿服务来自于社会各界自发的奉献精神,乐于助人、乐于奉献、与人为善、团结互助、保护环境、爱惜人类共同的家园,体现了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志愿精神具体化了保险业高尚文化的诉求。 二、保险业参与志愿服务的重要意义 保险业主动参与各种类型的社会支援服务工作,无论是对于我国发展志愿事业和保险业自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保险业参与志愿事业,可以提升行业形象,创造有利于行业发展的社会环境。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主要内容的支援精神,体现了中国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文明的标志和载体。中国保险业发展的早期,各种问题和矛盾集中出现,影响了行业的形象和美誉度。尽管近年来,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销售误导、理赔难的问题在很大范围内已经逐步得到解决。但是由于保险产品本身的复杂性,各种各样的纠纷仍然在所难免,保户、媒体往往处于对于行业的偏见,对保险纠纷存在“一边倒”向客户的倾向,不仅不利于保险业的自身发展,也不利于督促客户自身留意投保环节的合同细节。保险业主动参与多方位、多角度的志愿服务,并以此扩大自身品牌美誉度,强化公益形象,集合行业合力扩大影响力,对行业的形象建设能够起到不可小觑的杠杆效应,必将极大提升保险业形象和地位。 保险业参与志愿事业,可以提高行业凝聚力,加强行业队伍建设。志愿事业充实了行业干部政治思想教育的内容,丰富了塑造行业文化建设的形式,引导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参与志愿服务,可以使人们接受精神的洗礼,净化的心灵,展示自身良好的形象,锻炼干部队伍,不仅有益于社会,更有益于行业自身队伍建设。保险从业人员参与志愿服务,在做好事、献爱心的过程中思考自身工作的价值,深层次体会保险业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价值,从而形成爱岗、敬业、诚信的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行业的凝聚力。 保险业参与志愿事业,可以扩大服务范围,参与完善多层次的志愿服务体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深入开展城乡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当前,志愿服务普遍遵循“党和政府委托、社会团体管理、公民自由参与、公益网络支持”的运行模式。保险业主动参与各级志愿服务组织,一是将志愿服务与行业对覆盖面广泛的保户服务相互结合,弥补商业保险服务覆盖面的盲点,可以探索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有效方式;二是通过投入志愿事业,为志愿服务提供多方面支持。当前,各保险公司普遍重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主动开展各项公益活动。选择志愿服务这个有效的渠道,将其部分商业利润和宣传费用合理投入志愿事业,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支持志愿服务,可以为志愿服务注入活力;三是探索公益活动与经营行为的有效结合,努力探索促进志愿事业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探索在某一领域、某一方面能够发挥保险业的专长,通过志愿服务补充市场服务的不足。 保险业参与志愿事业,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实现志愿服务的专业化和社会化。保险业在长期经营中,积累了很多有利于开展志愿服务的行业优势。一是风险管理的优势,如火灾、安全生产隐患的甄别与排查和人身安全、疾病预防等知识,可以为提高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提供服务;二是人力资源优势,保险业除了有着数量众多的管理人员,还有着其他行业不可比拟的营销从业人员,据统计,2007年底全国保险营销员已经达到200余万人,仅大连市一地营销人员已经达到22万人。这样庞大的人员队伍,如果大家志愿为社会做一件小事,就可以收到非常可观的成效;三是客户资源优势,保险业的经营中,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很多是社会的中坚层,特别是人身险客户,由于客户与保险营销人员有密切的接触,客户与保险公司相互之间保持着持续的业务关系。保险从业人员从自身做起,参与志愿服务,可以直接影响到身边的客户,带动全社会广泛的关注。 三、保险业开展志愿服务的着力点和工作重点 保险业如何更好地参与志愿服务,才能更好地将商业行为与公益活动结合在一起,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和共赢?根据保险业发展现阶段的特点,建议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一)把握现状,注意三个结合 一是要与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行业的形象建设离不开行业公信力的基础,必须着力解决好诚信的问题。一方面,要在销售人员中强化诚实守信的文化,强化基层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完善失信惩戒机制,驱除害群之马,提升行业的公信力,将“相互关爱、服务社会”的志愿主题与行业诚信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另一方面,要着力解决理赔环节的惜赔等问题,提高理赔的效率,改变以往“宽进严出”的承保理赔脱节问题,以合理理赔取得客户信任,将志愿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与做好保户服务紧密结合。 二是要与自身品牌塑造相结合。资源是有限的,保险业参与志愿服务要努力实现自身品牌建设和形象提升的效果最大化。因此,一是在志愿活动中要突出公司形象,将公益志愿活动融合在自身的企业宣传中,强化公司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二是配合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如分支机构开设、重要产品出台等时机,强化综合影响力;三是要注重循序渐进,企业形象宣传不可能一蹴而就,通过志愿公益活动要坚持不懈,不能因为短期影响力不大就轻易放弃,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需要持续不懈的努力。 三是要与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相结合。行业参与志愿活动,要紧密结合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不能脱离保险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的本质属性,努力结合行业保险服务中的社会保障空白点和发现的社会问题,努力在关注民生保障、关爱孤寡老人、普及风险和保险知识、扶持三农等工作上找准切入点。 (二)立足当前,注意四个着力点 一是围绕民生保障,积极参与社区服务。从办得到、社会迫切需要的事情做起,把生活困难群众和老年人、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特别是很多公司在开展保险进社区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社区服务站“近民、亲民”的优势,开展社区保险服务、保险教育的同时,组织志愿者为孤寡老人、困难家庭提供生活救助和照料,将社区保险服务与志愿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二是围绕文化传播,广泛开展保险教育。现代社会,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奉献的多样性、复杂性日益突出。保险业作为管理和经营风险的行业,关注风险知识宣传、风险和保险普及教育,让每个人懂得如何规避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在出险时能够得到保险的补偿和保障,对于提高全社会的风险意识和避险能力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将保险志愿服务与保险教育和知识普及工作结合起来,组织中小学生学习风险、避险知识,进行逃生演练,可操作性强,社会效果好。 三是围绕环境保护,加大投入公益活动。人类活动为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带来了威胁。服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理念,是保险志愿服务非常好的切入点。组建、资助和支持绿色志愿者开展节约水源、保护环境的小项目、小发明,资助青少年以环保为主题的征文、植树等活动,组织保险青年志愿者开展清除污染、捡拾海边垃圾等小活动,不仅可以清洁我们生存的环境,还可净化志愿者的心灵,提升团队的凝聚力。 四是围绕社会热点,多方参与志愿服务。近年来,我国重大国内、涉外活动增多,仅凭政府的力量难以满足需要。保险业汇集了各个方面的专业人才,发挥保险人才、技术优势,参与重大国际会议、赈灾救灾志愿活动,参与影响面大、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社会事件,在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的同时,还将扩大志愿活动的综合影响力。 (三)放眼未来,注意四个机制建设 健全资源协调的领导机制。参与志愿服务是保险业追求高尚文化建设的自发选择,要想取得长期的社会效益,必须坚持长期不懈,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一是要主动挂靠政府或社会等志愿者管理部门,建立互动合作的管理机制,形成政府、社会和行业三方合力;二是行业内部要在在组织领导机制上为活动长期开展提供保障,成立各级志愿服务组织,挂靠在团委、党支部的下面,必要时依法登记备案设立行业志愿服务组织,在本机构内完成志愿人员注册,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同时,以公司内部行政管理结构引导员工自愿参与,保证志愿组织和活动的有序进行。 健全活动参与的引导机制。要确保保险志愿服务扎实有效,一是要集合资源,避免志愿者小群体三三两两的小活动,分散力量难以有大作为;二是要努力实现志愿活动“草根化”,通过组织引导、基层号召,形成星火燎原之势,壮大志愿者队伍。对于能够长期坚持的行业人员,可以采用注册制度,定期开展志愿活动;对于不能长期坚持、有着强烈参与热情地人员,可以通过开展有吸引力的活动,采用临时集合、专才专用的原则,开展专项志愿活动;三是要不拘一格,不仅可以吸纳保险从业人员参与,还可以影响带动保户参与,甚至带动社区等其他人士参与。总之,通过有效组织,吸引更多有能力、有意愿的人员加入志愿服务组织。 健全志愿服务的激励机制。志愿者不追求经济利益,自愿付出时间、精力甚至财力,并不能因此而忽略志愿者的精神诉求和社会认可的需要。因此,行业开展志愿活动,一是不可忽视工作形式,应该结合企业文化和行业文化建设,规范CI设计,统一注册、宣誓工作程序,增强参与者的自豪感和认同感,正面强化关爱、互助的行业文化;二是要给与参与者展现自我的舞台,通过宣传、推广参与者的文艺作品,宣传志愿者的动人事迹,激发参与者的参与热情,重视志愿者创造的社会价值。必要时,可以在行业网站建设有关栏目,宣传志愿典型,培育志愿文化。 健全工作开展的保障机制。志愿服务不仅需要热情,更需要参与,而且需要产生有益的社会效益。志愿服务的领域中,往往存在社会关注的盲点,也常常是商业保险忽视的社会建设需求、弱势群体需求。保险业扩大社会志愿服务工作,也是自身洞察发展机遇,推动创新发展的重要过程。因此,对于工作开展,行业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保障这项工作的长期有效:一是在工作环节上,将志愿服务融入自身业务发展领域,在自身业务开展中主动了解社会需求,如很多公司的从业人员在开展业务时自发成为社区的志愿服务者,并主动思考开发适合某一特定群体的创新产品;二是在资金保障上,应适度为志愿活动和志愿服务者提供一定的后援保障,为这项工作提供财力支持;三是在创新能力上,应不断吸纳行业发展自身的智慧与经验,将其应用到志愿服务工作中,探索保险业参与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和创新机制。 (朱进元,现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副局长。) [编辑:沈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