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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商业保险对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作用

龙梦洁

(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2)

    [摘要]进入21世纪,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近代以来世界人口演变的基本趋势和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人口老龄化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尤其给老年保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就必须进一步完善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随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结构性改革的开展,政府主导下的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保障水平逐步降低,政府在老年经济保障领域的责任进一步退出,而让位于市场化管理运营的企业年金计划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计划。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计划保障水平的下降,意味着商业保险在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制度;商业保险
    [中图分类号] F840.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4-3306(2007)08-0030-03
    Abstract: The 21st century has seen population aging become a focal issue in the world. Aging population leads to a serie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questions, in particular, pose challenges to the pension system. To solve this issue would require us to further improve on the multiple polar pension insurance system. With structural reform of China’s pension insurance system, the protection level of the basic pension provision from the government is decreasing. Government’s role in providing for economic protection for old age is being replaced by commercially ran corporate annuity plan and individual savings for pension insurance. The decrease of the state’s basic social pension insurance means that commercial insurer’s role in pension provision is increasingly more important.
    Key words:aging of population; pension insurance system; commercial insurance

我国人口自20世纪70年代初期以来开始朝老龄化的方向发展,2005年末,60岁及其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11.03%,标志着我国已成为老年型国家,预计2020年~2030年会是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到2050年则有可能达到29.98%,以后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还将继续上升。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省市区之间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地区之间人口流动量的不断增大,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呈现出自身的特点——显著的地区之间的不平衡性。乡村人口老龄化水平最高,城镇人口老龄化水平最低,城市的老龄化水平居中。
人口老龄化对人类自身的再生产、社会进步、经济发展、老年人保障、伦理道德重新构建等诸多方面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特别是人口老龄化导致了老年保障的危机,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均受到极大的挑战。一、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
1.人口老龄化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危机
人口老龄化不仅是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不断提高的过程,而且也是领取养老金的退休职工与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在职职工的比例不断提高的过程,从而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平衡产生直接的影响。在养老保险费率一定的条件下,要保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变,必然会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引发财务危机;要避免财务危机,保持基金平衡,就必须降低养老金的替代率,但由于社会保障支出水平的刚性特点,必然会遭到巨大的反对,尤其是遭遇来自靠养老金生活的退休人员的强烈反对,甚至会引起社会动荡。为了保持既定的待遇水平,只有不断地提高养老保险费率,这又会加重在职职工、企业和国家的负担,制约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必然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基础造成伤害,使养老保险制度难以运行下去。
2.人口老龄化会使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模式发生转换
在现代社会,老年人口主要依赖社会保障来保障其老年生活。如果在未达到人口老龄化高峰之前,因老年人口较少,增长缓慢,养老金支出规模不大,而采取现收现付模式化
[作者简介]龙梦洁,就读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与保险系。
筹集基金是适当的话,那么当人口老龄化发展迅速之时,养老金支出就会急剧膨胀,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严重负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采取完全积累模式,就越发困难了。因为在费率已经很高的情况下,要建立一定的储备基金,既满足当前需要,还要有一定的结余,势必会进一步提高保险费率,或者说既要负担已退休人员,又要为自己将来的养老进行储备,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甚至国家财政都难以承受。尤其是当国民经济处于低迷状态时,更是雪上加霜。相反,在老年人口规模和比重都较小,保险费率较低时,充分考虑未来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对养老保险金支出规模的影响,及时实现基金筹集模式转化,采用部分积累模式或完全积累模式,建立一定的储备基金,就可以从容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制度所带来的财务挑战,从而能保证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3.人口老龄化带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方式的转换
为了有效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挑战,实现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转换是非常必要的。这往往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尤其当采取完全积累模式时,基金结余就会更多;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结余的养老保险基金数额将越来越大。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方式也将发生转变:基金的管理重点将由过去现收现付模式下的保险费的收缴与养老金的发放,转变为在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防止基金被浪费、贪污、挪用)的前提下,对其有效投资运用,使其保值增值。为了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效率,可以引入竞争性的私营化管理机制,这实际上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之一。
4.人口老龄化导致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建立
在设计老年保障计划时,一个基本的政策取向是兼顾储蓄、再分配和保险三项功能。单一的公共支柱体制不足以同时肩负再分配、储蓄和保险功能。单一的公共支柱采用现收现付的筹集模式,使缴费与待遇脱钩,还会错过资本市场发展的良机,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往往导致开支超过预计水平,无论是通过提高缴费率,还是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都会使政府很难腾出资金发展其他公共事业,从而形成妨碍经济增长的另一因素;单一的私营职业年金计划或个人储蓄计划同样也行不通,私营职业年金计划是根据雇主的愿望而不是社会目标进行再分配,通常不保护劳动技能低下或高流动性的那些人,而且它不是完全积累模式,易受雇主或保险公司违约的影响;私人管理的个人储蓄账户对于资本市场是有益的,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也最小,也不易受政府的政治操纵,但它不能解决储户信息不灵以及终身低收入者老年后的贫困问题。在缺乏年金市场的条件下,它也不能防止投资低收益或长寿导致年金不足的风险。总之,单一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难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保险制度不得不在调整改革中寻求发展,基金筹集模式由现收现付模式向完全积累模式转化;管理模式向私营化方向演变;提高保险费率,延迟退休,严格领取全额养老金条件,降低待遇水平;改革养老金调整方式等等,目的就是要消除旧养老保险体制的种种弊端,使养老保险制度能更平稳的运行下去。二、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商业保险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作用机制二十多年来,各国都在设法调整和改革养老保障制度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经济全球化和财政负担过重等问题,主要表现在重建政府与市场、单位与个人的责任分担机制,充分利用市场的力量,强化个人保障意识,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在此背景下,目前我国初步建立了包括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计划、企业年金计划、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计划在内的多支柱的养老保险制度结构。在养老保险制度中,基本养老保险的作用在于扩大覆盖面,为国民提供普遍的、低水平的退休收入,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商业保险则是养老保障体系第二、第三支柱的主导者,满足人们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养老保障需求,并为基本养老保险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随着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的逐步缩减,商业保险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商业保险配合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一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层面,商业保险发挥社会管理的功能,提供精算技术支持和资产管理服务,实现社会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提高保障机制运营效率。保险业一方面积极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另一方面还在积极探索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提供投资管理服务。
二是在补充养老保险层面,商业保险为养老金计划发起、运营、给付提供全程服务,成为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承担者。保险业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和团体养老年金保险,2006年团体养老年金保险保费收入为 389亿元。
三是在储蓄性养老保险层面,商业保险发挥着主导作用,提供更多的保障产品和更高的保障程度,弥补社会保险供给的不足。2006年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保费收入为237亿元。
2.商业保险化解个人账户的长寿风险①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加快,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会不断延长,按现行的退休政策,男性职工在55岁退休,女性工人的退休年龄是50岁,受就业压力的影响,近年来提前退休比较普遍,从而劳动者退休后的平均生存余命将远远大于10年,个人账户的长寿风险日益严重。现阶段,个人账户的长寿风险是通过统筹基金来消化的,但是,一旦分离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就必须寻找其他途径来解决个人账户的长寿风险。从国际经验来看,解决的最有效途径就是个人
①个人账户的长寿风险:是指由于个人账户积累基金的平均预期支付期限为10年,一旦个人退休后的生存余命长于10年,则退休劳动者将面临个人账户积累基金不足的风险。
账户养老金给付的年金化①。此举不仅能有效解决个人账户的长寿风险,而且还能避免养老金一次性发放遭遇的退休劳动者的“短视”行为。由此,商业保险可以充分发挥自身在年金产品设计和提供方面的既有优势,积极介入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给付,从而化解个人账户的长寿风险。
3.商业保险促进企业年金市场扩大
在企业年金计划方案的设计方面,商业保险公司可借助特有的精算技术优势,按照市场和客户要求,依据风险和收益最优比较,适时开发出科学合理的年金产品;在企业年金的销售和支付方面,商业保险公司可以利用目前已形成的个人代理、公司直销和团体销售的多元化营销网络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企业对年金业务的不同要求;在企业年金的账户管理方面,商业保险公司结合以个人账户为特点的团体年金产品,开发了先进的账户管理信息技术业务处理系统、网络保全和查询系统等,可以灵活、方便地提供企业年金账户的缴费、查询、转换年金领取方式等多种服务;在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方面,随着我国保险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保险资金的运用无论在投资渠道、还是在投资风险的管理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资产管理的经验,能够满足企业年金资产所要求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等条件。目前我国寿险公司大都设立了独立的资金运用部门或资产管理公司,且在经营投资类团体年金产品时积累了相关投资经验,具备了企业年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4.商业保险协助政府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商业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通过较为成熟的商业运作模式参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和管理工作,可以从体制上有效预防和控制挤占挪用社保基金导致的亏空问题。同时,保险机构可以利用精算、信息系统、网点资源等专业技术与人才优势,协助政府节约成本、控制风险,提高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综合运行效率。另一方面,还可以减轻政府管理强度和财政压力,有效防止养老基金亏空问题,而且使被征地农民得到了持续性的养老和生活保障,并为尽快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5.商业保险为农民工等流动人群提供养老保障
按照城市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参保农民工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纳满15年以上,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然而这种规定对农民工而言很不现实,一方面由于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存在割裂,如果农民工户口所在农村地区尚未建立养老保险,则农民工就无法将自己原先在城市的养老保险转回去。即便是一些农村建立了养老保险,也与城市存在制度性的分割,很难得到转移;另一方面,城市之间社会养老保险存在割裂,农民工流动性大,工作地点很不稳定,他们经常在不同城市间流动寻找工作机会。而当前我国城市社会保险制度是各自为营,统筹层次低,导致了农民工在不同城市流动就业时,难以将在原先就业城市建立的社会保险移转到目前所在的就业城市。至于农民工以后还会不会继续回到原先的城市打工,则充满了不确定性。于是,他们不得不将自己在原先就业城市的社会养老保险账户注销掉,蒙受不能提走养老保险统筹账户资金的损失,只能提走个人账户资金。商业保险公司可以利用其营销网络遍布全国各省、市及县级行政区的特点,使社会保险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的资源能够相互依托,给农民工等流动性人口充当“账户管理人”,方便他们随时将账户带到任何地方。
目前,我国正处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保障需求不断增强。商业保险公司必须立足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着力解决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在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中体现出独特的作用,从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全社会保障水平,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实现社会稳定与和谐。
[参考文献]
[1]World Ban,1994,“Adverting and Old Age Crisis: Politics to Protect the Old and Promote Growth”,World Bank an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Aaron,Henry,1966,“The Social Insurance Paradox”,The Canadian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Volume 32,issue3,371-374.
[3]Feldstein,Martin,1999,“Social Security Pension Reform in China”,China Economic Review 10,99-107.
[4]James,Estelle,2001,“How Can China Solve its Old Age Security Problem?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Pension,SOE and Financial Market Reform”,Prepared for Conference on Financial Sector Reform in China,Harvard University,September.
[5]张运刚.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12.
[6]袁志刚等.养老保险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7]费尔德斯坦.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经济社会体制比较[J].1999,(2).
[8]袁志刚.中国养老保险体系选择的经济学分析[J].经济研究.2001,(5).
[9]科林.吉列恩等.全球养老保障——改革与发展[M].杨燕绥等译.北京: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2002.
[10]劳伦斯.汤普森.老而弥智——养老保险经济学[M].孙树菡等译.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
[编辑:郝焕婷]
①个人账户养老金给付的年金化:即当劳动者退休时,规定将个人账户积累基金全部或部分用于购买寿险公司或其他专门机构提供的各种年金产品。保险研究2007年第8期寿险专论INSURANCE STUDIESNo.8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