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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县域保险市场发展现状调研
张迎利 吴凤隆 高媛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吉林 长春 130061) 一、吉林省县域保险市场发展现状 (一)机构网络格局初步形成 截至2004年末,全省41个县(含县级市)共设立了县级经营性支公司115家,营销服务部968家,兼业代理机构1 110家。初步形成了覆盖县域城区和部分乡镇的保险服务网络格局。其中:财产险县级经营公司 56家,营销服务部390家,兼业代理机构401家;人身险设立59家县级经营公司,营销服务部578家,兼业代理机构709家。 (二)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 截至2004年末,全省县域保险公司从业人员14 005人。其中:正式人员822人,本科以上 211人,大专397人,中专及以下204人;聘用人员1 004人,本科及以上71人,大专467人,中专及以下467人;营销员12 179人,持有资格证书5 237人,持证率43%,其中,乡镇以下营销员7 410人,持证率35%。就从业人员的分布而言,县域保险的从业人员主要集中在人保、人寿两家大公司。其中:人保公司2 239人, 占总量的14.43%;人寿公司8 820人,占总量的56.88%。 (三)业务规模长足发展 截至2004年,吉林省县域保险公司共实现保费收入20.21亿元, 占保费总量的27.16%。其中:财产险保费4.59亿元,占全省财产险保费总量的34.85%;人身险保费15.62亿元,占全省人身险保费总量的25.52%。就县域保险市场的区域份额而言,保费规模在5 000万元以上的县区有15个,3 000万元~5 000万元的县区有16个,3 000万元以下的县区有10个。 (四)保险产品日益丰富 目前,在吉林省县域销售的产、寿险产品已经基本涵盖了省会城市和地区中心城市的绝大部分产品,产品种类基本齐全。其中:县域人身保险产品主要包括普通寿险、分红保险、一年期以上健康险和短期险。规模较大的主要有“康宁终身”、“千禧理财”、“国寿鸿泰”、“国寿鸿新”、“学生平安”保险等30多个险种。县域财产险公司主要经营机动车辆险、家财险、企业财产险、货运险、短期健康和意外伤害险等。有的公司还积极探索涉农保险业务。如人保公司开发的“金鹿”、“银鹤”系列组合产品、“元葱保险”、“场院火灾保险”共计20多个,市场运行效果较好。 (五)保险覆盖面有所提升 截至2004年末,县域保险深度已经由2000年的不足1%上升到1.21%。其中:保险深度在2%以上的县有10个,在1%~2%之间的县有20个,在1%以下的县有11个。保险密度由2000年的不足100元上升到104.57元。其中:保险密度在100元以上的县有26个,在100元以下的县有15个。保险服务由原来仅仅集中在以县城为中心,逐步发展到乡镇和部分农村。保险公司承保、理赔服务正在逐步加强,极大促进了县域城乡居民保险意识的提高。 二、对县域保险市场发展现状的基本判断 (一)良好的政策环境为县域保险发展提供了基本前提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的战略部署。中国保监会非常重视县域保险发展,在2005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把推动县域保险发展作为结构调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吉林省委省政府把发展县域经济提高到推进“三农”事业的长远发展战略。早在1998年吉林省委七届二次全会就提出“县域突破”发展战略。2005年,在落实中央“1号文件”中,更是把解决“三农”问题,积极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积极推进农村免征农业税、流通体制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推进良种化、设施化、农机化和产业化。二是在构建农产品市场流通平台、农业信息平台、小城镇发展平台、农村劳动力转移平台、城乡统筹发展平台等方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三是在实现政策联动,统筹整合,构筑农民增收新机制方面,研究和建立一系列管理和服务机制。四是在强化主体,提高素质,促进和发展与时俱进的新合作方面,切实建立了促进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工作机制。 (二)具有区域特色的外部经济环境为县域保险发展提 [收稿日期]2005—04—28 [作者简介]张迎利,男,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保监会吉林监管局副处长;吴凤隆,男,吉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供职于中国保监会吉林监管局统计研究处;高媛,女,吉林大学金融学硕士,现供职于中国保监会吉林监管局统计研究处。 供了必要条件 1.县域经济的日益壮大成为县域保险发展的巨大推动力。近年来,吉林省县域经济取得了较大发展。2004年全省41个县(县级市)区共实现生产总值(GDP)1 665亿元,县域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7 005.12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 2 530.41元。 2.县域特色经济优势成为县域保险发展的宝贵资源。吉林省是农业大省,2004年农村经济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全省实现农业总产值868亿元, 比上年增长9%,增加值实现528.6亿元,比上年增长10%。粮食产量超过历史最高水平,农民收入增幅明显提高,结构调整效果良好,农村改革实现重大突破,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呈现出增产与增收同步、质量与效益同增、改革与发展同进的局面。 (三)保险业快速壮大成为县域保险发展的内在动力 1.全省保险业快速发展必然对县域保险产生巨大推动作用。2000年~2004年,全省保费收入由29.79亿元增加到74.32亿元,在全国排名由连续三年的第22位上升为第21位,平均增长速度为25.71%。保险深度由1.51%上升为2.51%,保险密度由107.53元上升为274.86元。在省会和中心城市保险业务覆盖趋于相对饱和的情况下,向县域扩张业务领域,实施县域保险发展战略,成为各家保险公司做大做强保险业的战略性选择。 2.县域保险自身的发展壮大奠定了进一步做大做强县域保险的基础。机构网络格局初步形成,人员队伍不断壮大,业务规模长足发展,保险产品日益丰富,保险覆盖面有所提升,都为县域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3.农业保险公司的成立将为县域保险发展提供更加专业化的保险服务。吉林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吉林省在探索“三农”风险保障机制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作为探索政策性和商业性农险、涉农保险和部分城市保险业务的综合性农险公司,必然会紧紧依靠政府支持和充分利用“三农”优惠政策,在县域保险发展中大有可为,提供更加专业化的保险服务。 (四)要正视县域保险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市场主体单一,未形成有效竞争优势。就县域保险机构的公司分布状况而言,县域保险机构主要以人保、人寿为主。两家设立的县支公司共82家,占县级公司支公司总数的72.57%,营销服务部875家,占县域营销服务部的90.67%。而平安、太平洋等6家公司的县支公司仅有31家,占县级公司支公司总数的 27.43%,营销服务部90家,占县域营销服务部的9.33%。天安保险公司在各县无保险机构。如此高度集中的主体格局,难以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 2.保险覆盖率相对较低。截至2004年末,吉林省县域保险密度达104.57元,保险深度达1.21%,与历年发展水平相比尽管有所上升,但仍然处于相对较低水平。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与县域经济发展对比相对滞后。几年来,县域经济发展速度较快,GDP发展水平由2000年的1 055.4亿元发展到2004年的 1 665.2亿元,平均增长12.08%,而保险深度仅提高到2004年的 1.21%,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低了1.3个百分点。表现出明显的不适应状态,说明保险风险保障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步,保险应覆盖的领域空间还很大。二是与经济和保险业相对发达地区对比处于较低水平。三是保险覆盖的区域差异较大。县域保险业务主要集中在县域城区,保险深度、密度远远高于地域广阔、人口众多的乡镇农村,说明县域农村相对于县域城区的发展空间更为巨大。 3.业务发展不均衡。一是县域城乡发展不平衡。2004年,全省县域保费收入有约90%以上体现在县域城区,而地域和人口占绝对比例的广大农村仅占不足10%的业务,显示出业务分布的极不平衡性。二是业务结构发展不平衡。2004年末,财产险业务主要集中在机动车辆险、家财险、企业财产险、货运险、意外伤害险、工程保险等。而机动车辆险就占县域财产险保费收入的64.1%。人身险业务主要包括普通寿险、分红保险、一年期以上健康险和短期险。主要集中在“国寿鸿泰”、“康宁终身”、“国寿鸿鑫”等几个险种,保费收入约占县域人身险保费收入的57.7%。三是区域发展不平衡。2004年,长春地区县域保费收入占全省县域保险保费收入的17.4%,而保费规模最小的辽源地区保费收入仅占县域保费收入的3.2%。四是市场份额不平衡。就县域保险的公司市场份额而言,主要集中在人保、人寿两家大公司。 4.产品创新不足成为制约县域保险市场发展的瓶颈。从县域各家公司经营的产品来看,主要以传统的产品为主,难以形成适应县域保险市场发展的产品优势,严重阻碍了县域保险的发展。具体表现为:一是品种单一,不能满足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 目前,各公司经营的保险产品还仅仅局限于多年一直延续下来老产品,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产品创新几乎是空白。二是产品无特色,差异化程度不够,不能满足多方面的保险需求,难以适销对路。三是条款通俗化程度低,不适应县域绝大多数投保人的知识水平。四是投保手续繁琐,不能满足投保人苛求方便快捷的购买需求。 5.营销渠道不畅,保险服务受到限制。目前,县域保险销售保险还主要以直接销售方式为主,营销服务部绝大部分设在县域城区,在乡镇设置的还相对较少。并且, 由于县域营销队伍的知识水平、展业能力参差不齐,使保险服务功能的发挥受到一定程度限制。而具有很强“地缘”、“人缘”优势的农村信用社、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民间合作组织及龙头企业、致富带头人等宝贵资源还没有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使县域保险发展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 6.保险宣传严重滞后。一是对县域保险宣传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基层公司只注重保费规模,忽视保险宣传,缺乏长远发展理念,久而久之便造成人们风险意识薄弱,对保险认识肤浅,甚至产生抵触情绪的局面。二是普及宣传力度不够。三是宣传的方式方法单一。县域保险宣传还只是停留在发传单、贴海报的简单形式上,缺乏通过利用案例、先进典型、风险机率和保险功能分析等形式多样的深入宣传。 三、加快县域保险发展的思考 (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对市场主体进行有效整合 县域保险市场主体是一种重要的保险资源,发挥这一资源作用,要研究县域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由县支公司、营销服务部、专(兼)业代理公司构成的多层次、多元化、全方位覆盖的县域保险服务网络体系。一是有效整合现有保险机构。对发展空间较大的县域,通过设立支公司、营销服务部等多种途径,扩大保险服务的覆盖面。对于那些经营不善、资不抵债、超负荷运转的机构,要加强监管,适当引入退出机制。二是鼓励新主体进入市场,解决主体单一,竞争不充分问题。三是积极推广乡镇保险营销服务部建设,解决保险服务盲点问题。四是积极推动为区域特色经济提供专业性保险服务的机构建设,开展全面的综合性保险服务。五是重点推进县域保险中介机构的合理介入。对保险资源较为雄厚、保险意识较强的县域,研究依托于保险公司、大企业集团等建立保险代理、保险兼业代理或保险经纪人机构。 (二)把握发展切入点,积极推进保险示范区建设 发展吉林省县域保险,要结合当地县区的特色经济,依靠当地政府,积极推进建设县域保险示范县区工作的开展。 以种植业、养殖业和地方工业发展比较好的地区为推进县域保险发展切入点,有步骤、多层面、多渠道地开展县域保险试点, 以典型示范作用逐渐扩大保险覆盖面。如:发挥县域特色经济作用,建立优质粮生产基地、精品畜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高效园艺特产业、绿色食品产业、城市农民工和劳务出口等保险示范区,逐步扩展保险覆盖面。 (三)积极开发新市场,寻求县域保险业务增长点 吉林省县域保险市场发展空间很大,但保险的有效供给与有效需求不相匹配是县域保险发展的主要矛盾。为此,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进行有效的市场开拓,寻求县域保险业务增长点。一是开发县域城区个体工商业户、民营企业保险。二是开发特色农业保险领域。三是开发农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四是结合农险公司代办政策性业务工作的进展情况,围绕涉农龙头企业、特色农业、种养大户等领域进行积极探索研究。 (四)积极推进县域保险产品创新,开发适销对路产品 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县域保险产品创新,一是要加快传统产品的升级换代,如县域企财、家财险,责任险系列,意外险等。二是要加大力度开发适应市场新情况的产品,如适应个体工商业户、民营企业需求的特色保险产品; 三是要研究创新涉农系列的组合产品、一揽子产品计划,如生猪保险系列,涉农意外险、涉农家财险系列等。四是开发适宜当地情况、农民最急需的基本保障型寿险产品, 比如养老、医疗和意外险产品。在贫困地区可设计以保障为主的产品,开发低端市场,在较富裕地区可设计有一定投资价值的保险产品,开发中高端市场。五是要开发适应代理业务的产品,如适合与农村金融组织合作的农村银行保险产品等。六是考虑到县域居民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一些县域交通不便利,要力求产品的通俗化,以充分体现通俗易懂、投保简单、以人为本作为基本特色。 (五)拓宽销售渠道,建立县域保险营销网络 一是加强和完善直接销售渠道。首先,要理顺县域支公司、营销服务部同省级分公司的管理通道,实现机构设置、职能分工、人员配备的相互协调,形成营销管理合力。其次,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科学铺设营销网点。二是扩大间接销售渠道。研究制定以县区为中心,辐射周边乡镇,培育县域保险市场的营销网络设计规划。利用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人缘”、“地缘”优势,积极推进信保合作步伐,发展农村银行保险业务。发挥县域龙头企业、民营企业家、致富带头人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保险代理业务,营造“保险村”、“保险镇”、“保险县”,并逐步推广。三是积极同当地政府进行协调,借助政府资源开展业务。与计生部门合作开展计生保险代理业务;与农机部门合作开展农用机械保险业务;与农牧管理部门合作开展养殖业保险;与中小企业局和个体工商业协会合作,开展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保险。四是支持和引导专业保险代理机构参与县域保险市场建设,规范保险代理分支机构的设立和经营,鼓励其创新营销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代理业务。 (六)提升服务品质,健全客户服务体系 要尝试建立一套符合县域市场特点、行之有效的客户服务制度,使客户从内心感到保险能够扎根于农村,能为县域提供长远服务。在保证风险管控的前提下,从方便客户的角度出发,建立完善的客户回访制度,做好保险咨询等服务工作,简化承保、理赔等程序,实行省级集中理赔的公司,要确保理赔服务快捷方便。牢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力度,保证业务经营和数据的真实性。 (七)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县域保险的影响力 县域业务要做好,保险宣传不可缺少。县域人口的风险意识相对大、中城市居民来说比较淡薄,保险知识也相对缺乏,而居住又比较分散。因此,宣传的方式和对象都要有针对性。如,选择在当地有影响的、老百姓信得过的乡镇干部进行宣导。宣传要采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的内容要实实在在,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八)加强保险队伍建设,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素质 一支有战斗力的人才队伍,是促进县域保险发展的根本保证。要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积极作用, 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契机,制定和完善各项政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挖掘县域保险人才,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逐步使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建设一支与县域保险发展相适应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队伍。 [编辑:陈心汀]保险研究2005年第7期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