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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撞车骗保  车主难混过关

   李鸿光

    据中国法院网(李鸿光)报道 2008年5月,在上海市某咨询公司工作的“白领”高华(化名),以自己为保险人,向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公司购买了总额为人民币10967元的车辆保险。
    同年6月22日凌晨,购置宝马车的高华与朋友在本市普安路某酒吧聚会。凌晨4时20分许,闹腾了一夜的高华等人准备离开酒吧,有车一族的高华驾车送朋友回家。当高华再次返回酒吧送朋友的途中,因雨天路滑、车速较快,该宝马车途经黄陂南路金陵中路口,一头撞上了路旁的电线杆,造成严重车毁。事故发生后,高华即与朋友商量又电话找来朋友陈某(另案处理),让未喝酒的陈某,顶下交通事故之责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