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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保手续费超支 险企沦为银行长工
 
  在银保业务不断缩水的同时,保险公司还面临着银行要价不断上涨的压力。据了解,目前一些保险公司在银行渠道的实际支出已经超过客户向保险公司缴纳的初始费用,银保渠道费差损不断扩大。保险公司这种近乎于赔本赚吆喝的状况无异于是在为银行“打长工”。

  保险公司人士表示,保险公司支付给银行的费用,主要通过“大账”和“小账”两个渠道流入银行。“大账”主要包括保险公司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以及培训费,而培训费中往往包括了银行工作人员的业务提成。其中,手续费一般是与银保规模直接挂钩,以事先约定的费率进行支付,其费率一般从2.5%至4%不等,最高可达6%;而保险公司给予银行业务员的提成也与银保规模直接挂钩,该项提成大多被列入保险公司的培训费支出项下,其费率约在3%至2.5%之间。以行业平均水平粗略推算,保险公司支付给银行“大账”的费率大约在5%左右。

  而对于银保费用的灰色地带“小账”部分,知情人士表示,这一部分主要包括了账外手续费以及保险公司用于银行网点的促销竞赛活动、发放给银行业务员的礼品以及旅游等费用支出。目前,保险公司支付给银行的账外手续费一般在0.5%至1%之间,费用总额往往与银行代理保险产品的总保费规模大小相挂钩,以各家保险公司与银行事先约定的账外支付率为准。此外,诸如礼品、活动经费之类的“活性”支出,则难以细数。综合来看,这种“小账”的支出往往由银行分行及其相关的公司提供各种形式的发票,通过各种方式给保险公司入账,从行业平均水平来看,其粗略计算的费用则大约在0.5%以上。综合“大账”和“小账”之后,可以粗略推算出,保险公司银保业务的综合支出约为保费规模的5.5%至10%以上,高于保险公司向客户收取的0至10%的初始费用。

  “在部分地区,原本业务提成较低的期缴产品的费率已经从3%增加到7%左右,比以往趸缴产品的提成比率还要高出3至4个百分点。”一位银保负责人表示,这就进一步削薄了保险公司在银保业务上的利润空间。在少数不规范的网点,一些业务员甚至拿着与银保业务毫不相干的发票要求保险公司报销。而由于银行在银保网点所掌握的主动权,保险公司只得为这笔没头脑的账目买单。

  对于种类繁多的银保经营费用支出,业内人士表示,“保险公司的固定收益类的银保产品一般不向客户收取费用,主要依靠投资运作获益,而保险公司每年都会从总收益中拨出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作银保业务费用支出。”该人士指出,这部分资金多由各家保险公司总公司层层下拨,并预留一部分资金奖励给销售业绩突出的网点和相关的业务人员,以及用于其他的活性支出,但是由于盲目追求保费规模、恶性提高渠道手续费及销售激励费用,眼下一些保险公司银保渠道出现超标性费差损(实际支出费用超过定价时设定的佣金、手续费标准支付佣金或手续费形成的费差损)并有不断扩大的趋势,保险公司在银保业务上捉襟见肘,经费“超支”的情况已经屡见不鲜。(证券时报 2009-03-18)

                           中小企业主突击投保多 险企警惕借投保转移私产

    在部分中小企业面临倒闭风险时,以中小企业主为主的一批投保人为了转移私有财产开始突击投保,成为推动今年寿险新单销售增长的一支独特的力量。

  在经济低迷的情况下,保费的增长除了受益保险公司增员以及加大销售激励力度之外,今年上半年部分中小企业主为了保护自己私人财产的安全,开始突击投保大额保单,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寿险保费的增长。

  多个渠道的信息显示,在经济危机影响之下,东南沿海地区部分中小企业业务萎缩,资金紧缺,面临倒闭风险,这些中小型私营企业主为了保全自身经济利益,便将自己的私人财产转而购买投保一些保费较高的保险产品,其中,期限在3至5年、退保成本较低、缴费灵活的万能险等产品成为主要投保对象。

  一位保险公司资深销售总监表示,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私营企业和合伙企业都需要业主承担无限责任,偿债范围包括业主的私有财产,但是人身保险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即便债务人出现破产情况,债权人也不能通过要求债务人退保人寿保单的方式,来追索保单解约后的现金价值。据了解,有部分中小企业主突击性地缴纳大量保费,投保一些退保成本较低、缴费灵活的保险产品,寄希望于能够通过投保保险产品的方式,为自己的财产撑起“保护伞”。这位销售总监指出,《公司法》现有规定的本意在于能够保障债务人在破产以后依然享有基本的生活及养老金,但是中小企业主突击投保的行为可能难免“恶意”投保的嫌疑。

  另有保险业内资深人士对中小企业主这种突击投保的现象表示质疑,“事实可能并非如此简单。”虽然现有条文,并未对哪一种类的保险产品可以被划归为受法律保护的人身保险进行细致规定,但是按照业内普遍观点,诸如投连险、具有现金返利的万能险和分红险,都属于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在实际案例中未必能够被认定为符合“豁免”抵债条件的保单。也就是说,即便这些中小企业主临时突击性投保具有高现金价值的万能险,投保人破产时的保单现金价值仍可能被列入破产财产,并不能起到转移个人私有财产的作用。该人士认为,“诸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健康险等传统的保障型保险产品,才属于具备豁免抵债功能的保险产品。”

  某保险公司人士指出,对于这一部分可能具有“恶意”投保行为的中小企业主,还可以从其投保记录或银行流水账目进行判断,如果以往从未有过投保记录的中小企业主,突然缴纳大量保费投保高保额的保单,那么投保人有可能存在有害债权人的行为,可能属于具有恶意投保嫌疑的投保人,对此,相应的保险营销员、保险公司以及其他有关机构应当保持警惕。 (证券时报 2009-03-19)

                               金融危机副产品 海运财险诉讼频发
 
  3月18日9点,上海海事法院第四法庭,一场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开始审理。原告是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平安财险)大连分公司,被告是伟士德诚运输(上海)有限公司。

  在这一法庭,此后的两天还有两场海运财险诉讼公开审理。

  王女士是平安财险一方的代理律师,她开始真切地体会到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冲击,国际贸易量萎缩、产品滞销增加,如今即使货物的轻微受损也列入了要求理赔之中。

  小诉讼大问题

  案情并不复杂,原告平安财险大连分公司所承保的货物在到达国外目的地时发现受损,于是按保险合同要求先行赔付给了货主。之后,平安财险再向导致货物受损的责任人伟士德诚运输(上海)有限公司追偿。

  庭上被告律师并没有出示证据,也基本没有做辩护。不过,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王律师则要辛苦多了,因为最近为“此类案件”做辩护和法律咨询的业务太多了,她用略带沙哑的声音向审判长陈述了八组证据。

  这第一次开庭不到四十分钟就结束了——双方都同意调解。

  庭审之后,王律师又接了一个咨询的电话,电话那头的货主和船主说无奈又带调侃的慨叹“被海盗劫了反而好”。

  受金融危机影响,中国的出口形势更是急转直下。海关总署的数据显示今年2月我国出口同比下降25.7%,纺织、煤炭、摩托车、中药等行业出口明显下降。相应的船运业也大受影响,近一半的船停运,运输公司半停业。

  如今在海运业流行这样一句话:生产比不生产要亏的多,船开起来比不开要亏的多。

  不过这倒给王律师所在的律师行业带来了业务。她介绍,以前很多小的货物受损,不影响使用的,买家着急拿货就和卖家协商一些补偿,而现在都会产生理赔,“按一般惯例保险公司先理赔了,再向承运公司追偿,所以今天看到的这种纠纷就增加了,追偿难度也加大了”。

  有时货先到了,提单还没到,以前大家要保持长期往来和信任,通过协商收货人可以先提货以免产生港口费用,现在甚至出现了货拿走公司也消失的情况。

  “这样承运人的损失就大了,保险公司面临的追偿难度就更大。”王律师觉得此类案件的高峰期还没有过去。

  小心被骗

  诉讼的增加,却让财产保险公司深陷这类贸易纠纷中。

  财产保险公司本来为货主、船主、运输公司、货物代理公司的各个业务环节承担风险,使商人们在事故受损或要承担赔偿责任时不致于倾家荡产。

  但在这个货主和船主宁愿被海盗劫的时候,财险公司成了他们“合理”转移成本的“冤大头”。因此,他们现在不论是当原告索赔还是当被告被索赔都带着十二分的小心。

  王瑞就是如此,他是青岛荣达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的业务管理经理。这家公司是一家为财险公司提供专业鉴定评估的保险中介机构,他经常出海鉴定报险的事故船只,认定是否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

  他发现最近鉴定的案件都是一些并不很严重的案件,要是在前两年生意好大家都忙着做生意的时候,根本不会向保险公司报案,一般都现场协商私了,“但是现在钱都不好赚,出了事故都找保险公司,甚至还会出现一些骗保事件。”

  上海保监局财险监管部负责人也认为,因为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保险公司的道德风险在增加,保险公司要增加自身核保的力度,也更多地聘请专业中介机构鉴定。

  “保险公司对我们评估的质量要求提高了。”王瑞前段时间碰到中远集团外租的一条船进行航速索赔,就是承租人因为船速低于租赁合同中规定的船速而向保险公司索赔:“现在保险利润空间小了,核保严格了,对船体的鉴定格外细致。”王瑞和同事对船体表面海生物的面积、尺寸,对水流的影响,对船速的影响等都做了实地测算。

  货运险保费骤降

  虽然比以前多做了很多工作,但是王瑞的公司并没有涨价——因为保修公司接受不了。他表示,财险公司今年在货运险方面的压力增加了不少,保费收入减少,却要付出更多的成本核保、理赔。

  一家总部在上海的中小型财险公司透露:截至今年2月份,该公司货运险保费收入同比下降31%。上述人保财险支公司经理也说:“今年过年开始感觉货运险的保费明显减少,增量少了至少有一半。”

  在业内,保费的减少被认为是大势所趋。因为在贸易量减少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保源减少了,保险标的物的价值也减少了。

  王瑞表示,“保费收的少了,支出很多情况是不变,反而增加的,因为理赔、鉴定费用增加,所以保险公司要控制成本的。”

  不过,保险公司也有自己的应对方法。

  大地财险就在近期总结了几个理赔海上事故中要注意的关键点:其一是向海事局第一时间了解情况,明确责任,明确分摊打捞费用;其二是对货物残值进行拍卖;其三是避免诉讼的关键,就是将理赔和承运人的追偿同步进行。另外,对货物损坏的程度要在保单中明确说明,对是否影响使用做明确的规定。

  太保财险则表示:“去年金融危机发生后我们就发了通知,要求各级机构严格控制保额加成比例,重视倒签单问题,在大宗货物到港后采取更多的监卸措施,一旦发生损失,对于报损数额严格核定。另外严格审查被保险人资信及相关业务单据。”  (经济观察报   2009-03-22)

                          保险业投资连续3个月负增长 存款比例继续增加

  中国保监会上周末公布了今年1至2月份的保险业经营数据,今年前两个月保险业原保费收入2123亿元,较去年同期的1875亿元增长了13.25%,其中,前两个月寿险公司保费收入约1639.6亿元,同比增长13.7%。但相比1月份,2月份保费增速已经放缓。

  截至2月底,保险业的投资为22062.77亿元,比1月底减少308.85亿元,连续第3个月出现负增长。2月保险业银行存款8884.62亿元,比1月增加689.82亿元。分析师指出,虽然保险业银行存款保持增长态势,但不能说明银行存款是险资规避风险的避风港。

  2月保费环比下滑意义不大

  从保监会的公开信息来看,中资寿险排名靠前的公司中,中国人寿、平安人寿、新华人寿和人保寿险前两个月保费都实现了同比正增长,而太保寿险和泰康则同比下滑了14.4%和8.6%。前两个月,外资、合资寿险公司保费63.6亿元,同比下滑22.8%。联合证券分析师指出,“由于去年过多依赖投资型险种,外资、合资寿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仍同比下滑。AIG等外资保险公司的经营危机造成的信誉下降也是原因之一。”

  从2月份单月保费情况来看,平安人寿2月单月共实现保费140亿元,较去年同期83亿元增长超68%,但较今年1月的133.11亿元大致持平;中国人寿2月保费收入306亿元,同比增长5%,比1月保费收入降低66亿元,环比为负增长16%;中国太保2月单月保费总额为82亿元,较去年2月的89亿同比下降7.9%,相比1月的112亿环比下降26.8%。联合证券分析师表示,“虽然保费收入环比下降,环比的意义并不大。因为环比最大的弱点就是没有剔除淡旺季影响。”

  保险业投资继续负增长

  保监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月底保险业的投资为22062.77亿元,比1月减少308.85亿元,比2008年底减少402.45亿元。至此,保险业投资连续3个月出现负增长。而2月保险业银行存款8884.62亿元,比1月增加689.82亿元,增幅为8.42%,同比增加1479.42亿元,增幅达19.98%。

  从数据看出,保险业银行存款保持增长,银行存款是否是险资规避投资风险的避风港?国金证券分析师茅炜说,“不能这么说,要是避风港的话,也可以投资债券,其实关键是对于利率政策的看法,如果觉得降息已经到底了,那么中长债就没法买了,所以可能有部分资产配置会往流动性更强的存款配置。”

  至于导致保险业投资连续3个月出现负增长的原因,联合证券分析师表示,“要算新增保费扣减营业支出和赔付之后的金额之后才能作比较。有几种可能,新增金额进入银行存款、权益类减仓进入银行存款、债券收益率上升导致账面值下降等等。”

  根据保监会数据显示,2009年1月份,保险机构净买入股票21.29亿元,仓位明显增加。(每日经济新闻  2009-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