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国际〔2009〕89号
汉萨美安相互医疗保险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上海设立代表处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设立上海代表处,其名称为“德国汉萨美安相互医疗保险公司上海代表处”(HanseMerkur Mutual Health Insurance Company Shanghai Representative Office);批准弗里茨.郝斯特.梅尔斯海默(Fritz Horst Melsheimer)担任该代表处首席代表。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