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管理严格
在国际保险市场上,英国的保险经纪制度影响最大,保险经纪人的力量最强。据统计,英国保险市场上有800多家保险公司,而保险经纪公司就超过3200家,共有保险经纪人员8万多名。英国保险市场60%以上的财险业务是由经纪人带来的,“劳合社”的业务更是必须由保险经纪人来安排。
英国的保险经纪人制度起源于海上保险。英国第一家保险经纪公司成立于1906年,并于1910年被英国政府贸易委员会予以注册。1977年,英国通过了《保险经纪人法》,并设立了专门的法案机构——英国保险经纪人协会和英国保险经纪人注册理事会(IBRC)。
英国对保险经纪人的管理相当严格,其主要表现在:
1.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保险经纪人注册理事会,颁布了《经营法》,对保险经纪人的信誉、宣传及服务进行监管。在英国,只有经过注册理事会注册的个人或法人才能以“保险经纪人”的身份开展业务。
2.进行严格的财务管理。《保险经纪人法》规定,保险经纪人的资产要超过负债1000英镑,而且要开设独立的“保险经纪人账户”;保险经纪人每年要向注册理事会提交审计过的账户及有关证明;执业保险经纪人必须提交一定的保证金,最低金额为25万英镑,最高为75万英镑。
3.严厉的惩罚条例。注册理事会最严厉也是唯一的处罚办法就是将违法者除名。除名后的公司或个人不得再利用保险经纪人名义从事经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