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美国政府的农业保险制度是世界上较为成功的农业保险制度。自1938年《联邦农作物保险法》颁布后,政府开始涉及农作物保险,一直发展到现在政府出政策由私营保险公司完全代理或经营的阶段,已经有将近70年的历史,积累子大量的历史数据和运作经验。国内的相关研究机构曾派出考察团对美国的农业保险现状和先进的经验进行过较为完整的介绍。但是,最近几年,美国的农业保险制度经历了较大的挑战,尤其是在政府对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支持力度上产生了不同的声音,笔者仅介绍以下几个方面,并希望给中国的农业保险发展提供一些借鉴。
美国农业保险制度存在的缺陷
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早期,美国关于如何解决农业保险制度中的诸多的问题产生过争论。1980年《联邦农业保险修改法案》使得农业保险成为了灾害防范的首要形式。为了鼓励销售更多的生产者,合格的私营农业保险公司被要求努力开发出更多的产品和承保更多的风险。几乎一夜之间,农业保险制度发展替代灾害补助(disaster assistance)成为一个覆盖主要作物的制度。
美国政府在1980年的法案中,国会设想在10年后能够覆盖可耕种面积的50%,但是尽管有保费补贴并且耕种面积也在不断的扩大,农业保险的参与率仍然非常缓慢。1988年,一次主要的干旱袭击了中西部,事后发现,仅有25%的可耕种面积被包括在农业保险计划中。为此,国会再次制定了更为严格的计划以期扩大覆盖率。这是美国农业保险制度的第一个缺陷——即覆盖率并未达到预期。
美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另外一个缺陷在于其精算表现不尽如人意。总损失率在1981到1993年期间超过了150%。这使得美国农业保险制度大受批评,主要原因在于没有大量的关于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数据来衡量风险。
最后的一个缺陷在于,作为农业保险的主要经营者的私营农业保险公司,承担了很少的承保损失,这与刚刚提到的美国农业保险制度糟糕的精算表现不成比例。例如,1981年到1990年,总赔偿超过总保费23亿美元,而同期,公司的净承保收益却达到创记录的1.02亿美元。
农业保险需求问题
美国农业保险的参与率在20世纪80年代增长缓慢,到1988年达到5560万英亩(1英亩=6.07亩),占应承保面积的25%。由于1988年的灾害影响,政府要求接受灾害补偿的农民必须购买农业保险,接下来几年的参与率有所上升,最高达到了40%,但到了1993年,参与率又重新跌回了32%左右。一些美国学者开始质问:为什么政府支持,参与率仍然不高?大多数人认为,主要是农业保险中的逆选择问题。由于生产者比制定费率的保险人更了解自己面临的风险,因此,对保险人来说就是损失率高的业务更容易参加农业保险反之,则不容易参加农业保险。其次,美国学者的研究显示,生产者会自己设计一些风险防范策略,也影响到农业保险的参与率。
到20世纪80年代末,政策制定者也逐渐认识到,要么使农业保险成为强制性业务,要么增加补贴,否则,农业保险的参与率不会提高。美国学者Gardner和Kramer曾经推断,为了使参与率达到50%,保费补贴也应该达到50%。
国会吸取了来自学界的建议,从保费补贴和农业保险强制性两方面做文章。在1994年的《农业保险改革法》后,保费补贴和对农业保险的强制性规定成为政府对参与率最有效的控制方法,CAT(catastrophic risk protection)的参与率有所上升,而Buy-up coverge的承保率也继续上升。为了使生产者获得更高的保障,政府也向更高保障水平的保单提供了补助,效果较好,到2003年,保险责任总和达到406亿美元,比1998年提高46%。
通过美国1979年到2004年的运作经验说明:足够的补助可以使得参与率提高,但与此同时,边际成本也是较大的。这是因为农业保险的参与率对保费的反应并不敏感,每增加一英亩的付出成本就比较高。由于新增的补助需要运用到原来的每一英亩和新增的土地中,为了吸引多一亩的土地加入农业保险计划,需要增加的补助就变得越来越贵。
精算问题
农业保险的精算表现主要依靠两个主要的因素:天气的变化和农业保险制度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一)逆选择问题
逆选择问题历来与农业保险问题相关。农业保险制度给生产者提供了许多种保险产品的选择。每种选择都提供给生产者逆向选择最大化的净收益机会。
(二)道德风险
关于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问题主要集中在农业保险的购买和对土地的投资上。学者Horowitz and Lichtenberg的研究表现对农业保险的购买与土地投人呈正相关,但这一结论受到了来自许多学者的质疑,最近,Goodwin、Vamdeveer和Deal发现,随着对农业保险的购买,对土地的投入倾向于减少。
不像汽车保险或是房屋保险,衡量农业保险的精算表现比较困难,这部分是因为农业的产量在生产者之间高度相关,其次,是由于天气的变化和它对农业的产量的影响,长期的天气数据需要能够很准确的衡量可能的损失。
对中国农业保险的启示
农业保险是农业生产的保护网,也是对农业生产风险的最好的最经济的保障方式,这一点已经得到世界各国政府和学者的认同。美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对建立中国农业保险制度有积极的借鉴作用。
从美国农业保险的经验来看,政府有必要参与到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上来,交由效率较高的机构来运作,并且通过制度约束来规范机构的行丸同时,政府应给予农业保险的生产者以一定的补贴,这是由农业的特点和农业保险的特点决定的。就中国目前农业保险发展的现状来看,多种组织形式的农业保险机构参与进来做效率比较,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选择,效率较高的组织形式将会成为经营运作农业保险的市场机构。政府对农业的补贴不应该停留在简单的农业补贴上,可以通过对农业保险的补贴作为重要形式,这既是体现对“三农”问题的重视,也能间接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同时也是对农业保险补偿功能的最大的体现。
农业风险的多样性决定了农业保险管理方法的多样性。
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一个较系统的工程,尤其在中国这个人口大国和农业大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也是农业保险制度建立的重要的需要考虑的因素。因此,在建立中国特点的农业保险制度的同时,需要考虑地区之间的差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特点决定了中国的保险市场在发展过程中,要做到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东西部地区经济的巨大差距要求农业保险市场需要有区域差异化的政策。
当然,政府的补贴并不是多多益善,第一,中国目前的经济实力并没有达到这样的要求,美国农业保险制度的糟糕精算表现也使得它屡受批评;第二,由于政府的边际成本呈现上升的趋势,边际成本必须得到控制,否则,补贴缺口将不断的增加。
美国的农业保险制度是世界上最成功的农业保险制度之一,经历了半个世纪的运作过程,在合格的保险人、生产者和政府相关机构之间,已经达到了某种默契,这种默契对于中国的农业保险来说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