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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0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把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国保监会也在多次的保险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更加重视保险职业教育”。基于此,我们应冷静地审视我国的保险职业教育,准确地对其进行功能定位。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准确找到保险职业教育的努力方向,才能找到保险职业教育为我国保险业做大做强提供最大人力支持的途径。

  保险职业教育的功能定位

  作为一种特定的职业技术教育类型,保险职业教育除具有一般职业教育所具有的文化传递功能、政治功能、经济功能、科研功能、教学功能等外,它还具有一些自身特有的功能,本文所欲着重讨论的就是这些特有功能。从总体上说,保险职业教育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特有)功能:

  (一)通过为保险业培养大量高素质营销人才,为保险业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

  基于职业教育培养中、初级技术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这一固有属性,可知保险职业教育所应培养的是保险业所需的中、初级人才。保险从业人员可以分为监管人才、经营人才、技术人才及营销人才四大类型,另据中国保监会所要求的“要更加重视保险职业教育,充分发挥保险系统现有职业培训学院作用,培养高素质的保险营销人才”,不难发现,这种中、初级人才在主体上应是高素质的保险营销人才。

  (二)保险职业教育能促进保险业人力资本管理及开发系统化、规范化的重要手段。

  保险职业教育与其他有关部门合作,通过对保险业人才需求状况的分析、研究,将保险业所需人才依层次、专业进行分类,并分门别类地制定职业标准以及建立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保险职业教育的这些工作,尤其是职业标准的制定,在服务于自身就业教育需要的同时,也为保险业人力资源的管理及开发提供了依据,促进了保险业人力资源管理及开发的系统化、规范化。

  (三)保险职业教育对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服务工作,使有业者乐业,提升了保险业人力资源的品质。

  实践证明,培训对保险从业人员个体的发展及保险业人力资源品质的提升所产生的作用已越来越大。无论是员工个体个人技能或业务能力的提高,还是学习型组织的建立,都离不开培训。

  (四)保险职业教育已成为我国保险知识宣传、普及的主力军,对保险业经营环境的改善具有突出的功能。

  (五)保险职业教育使大量无职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也彰显了现代保险的社会管理(就业——管理)功能,提升了保险业的社会形象。

  资源整合已成为瓶颈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保险职业教育对当今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有着特别重要的功能,上述突出功能使得保险职业教育在中国保险教育中理应具有相当重要甚至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当前我国保险职业教育在中国保险教育中的实际地位与它的应然地位还相差遥远。例如,作为当前我国保险职业教育领头羊的保险职业学院,近年来虽然发展较快,如:①有了国家级精品课程《保险学概论》;②有了2 个省级重点专业;③有了近五千高职学生的规模;④毕业生就业率近90%;⑤保险培训在业内有一定的影响;⑥师资队伍力量较强;等等。但是,该校目前面临的困难也还不少,如:①规模太小,占地不足180 亩;②没有国家级重点高职专业;③缺乏在国内保险教育界知名的专家、学者;④培训所占市场份额较小;等等。保险职业院校中的龙头老大尚且如此,我国保险职业教育的现状可想而知。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很多,其中,未能有效地进行资源整合就是一个很突出的原因。

  具体而言,保险职业教育中资源整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理论教学课程缺乏有效整合,交叉重复现象严重。当前,我国保险职业教育中学科式教学生命力依然强旺,保险理论课程各自为政、贪大求全,致使交叉重复现象突出,宝贵的教学资源浪费严重。

  (二)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间缺乏有效整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脱节的现象突出。

  当前,在我国保险职业教育中能力本位思想还未能取代学科本位思想并占据主导地位,致使实践性教学要么依附于理论教学,要么与理论教学各自为政,且缺乏一个完整的体系。其结果是理论教学难以有效地支撑实践教学,造成两者间的脱节,并最终降低实践教学的效果。

  (三)保险职业院校与保险企业间缺乏高效的资源整合,理想的双赢局面并未出现。

  即使是保险公司主办的保险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机制尚处于摸索阶段。保险职业院校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培训,公司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实训教学以及良好的教师实习、调研机会,这种理想的双赢局面在短期内还难以出现。

  (四)保险职业院校未能整合好自身现有资源,通过推出自己的拳头产品来提升自身的形象。

  众所周知,知名大学的知名度主要依靠其知名学科,重点大学拥有国家重点学科的多少可以说是其水平的标志。类似地,对保险职业院校而言,如果能在特定专业建设上做出品牌,真正培养出深受保险行业欢迎的、质量过硬的保险人才,或能在保险培训上让公司真正满意,其自身形象、地位的上升便能指日可待。

  (五)保险行业内保险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资源缺乏有效整合,规模效益差。即使同一个集团所属的保险职业院校或培训机构,也是竞争大于合作,甚至只见竞争,不见合作,不同公司所属的保险职业院校或培训机构就更不用说了。这些保险职业院校或培训机构一味地热衷于在保险培训市场上的竞争,而对于保险职业教育上的合作则了无兴趣。

  努力做好资源整合

  资源整合问题制约着保险职业教育功能的发挥,也制约着保险人才的供给及保险业的发展。要想做好资源整合,破除制约保险职业教育强大功能发挥的瓶颈,我们必须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做好保险行业与保险职业院校间的资源整合,共同研制好保险职业标准,建立并完善保险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保险职业标准是指国家规定的某种职业所需的专门知识、技能或能力标准。保险职业资格是反映应试者或劳动者具有保险行业某职业所需的专门知识、技能或能力的凭证。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保险行业内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起步较晚,目前已推出的几种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待完善的地方也还不少。这一现实极大地限制了当前我国保险职业教育功能的发挥。事实上,保险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科学的、健全的保险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工程,它直接关系到保险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课程计划及教学评价机制。此外,同样的目的(职业标准)及评价机制(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考评)有利于沟通保险职业教育中的就业教育(学历教育)与乐业教育(在职培训)。

  这一工作需要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整合包括保险行业、保险职业院校及有关部门、团体在内的各种资源联合攻关,方能得到科学、权威、标准的保险职业标准及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二)整合保险行业内的保险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努力争创示范性高职院校。

  2006年,我国已正式启动创建100 所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旨在通过强大的财政支持及一系列配套优惠政策来打造一批国内一流的示范性高职院校。

  保险职业教育系统内能否出现示范性高职院校直接关系到保险职业教育在我国职业教育中的地位,关系到保险职业教育未来的办学水平、办学规模及发展后劲。同时,也直接关系到其为保险业做大做强发挥功能的程度、大小。单凭目前的状况而言,保险职业教育系统内产生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可能性不大。其主要原因是当前我国保险职业院校的规模偏小、实力偏弱,尤其是投入上的不足及硬件设施上的“硬伤”。然而,只要保险监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保险公司之间加强合作,努力整合现有保险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如将原来老人保系统内的保险院校通过股份制方式进行整合),增加投入或吸纳合作伙伴,打造出一所保险业内的示范性高职院校是完全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