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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履行监管职能活动中,充分展现保险监管机关业务精通、技能全面、操作熟练的业务能力,并能积极探索创新,不断丰富完善保险监管工作的内涵和方式。
基层保险监管局干部能力建设,是实现机关工作效能最大化的核心问题。如何尽快提升基层监管局机关干部能力素质,使之更好地适应保险监管工作需要,根据机关工作实践经验积累和集体共识,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强基层监管局机关干部能力建设。
增强理性思维能力
保险监管机关干部理性思维能力,既关系到保险监管工作系统筹划和运行效能,又关系到处理解决监管实际问题的方略形成和服务效果,更关系到保险监管工作持续创新的动力能量。提高保险监管干部理性思维能力,必须始终贯穿在监管实践工作中,通过增强干部理论素养和工作思维培养,养成良好思维习惯。
针对当前监管干部的实际,需要妥善地给干部创造理论学习的时间和思维训练的环境,让干部具有扎实深厚的政治理论底蕴和丰富的专业学识,在开展实际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练就工作思路明确清新、主题鲜明集中、联系中心紧密、服务大局适用的素养。
保险机关干部理论业务学习要建立起能充分调动人的学习积极性、以至引导和激发自我重视理论修养的长效的学习机制,按照规范的规章制度,量化的绩效评议考核标准,适用适量的选学计划内容,坚持不懈地实施理论业务建设工程,循序渐进地推进和提升理论业务素质水平,切实在深化保险监管履职特点、规律上和推进监管各项事业发展上有新突破。
当前,最需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十八大的重大理论观点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部署,深刻理解思想论述、全面掌握重要方针、原则和要求,同时还需加强学习和研究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在掌握理论的科学体系上下功夫,在掌握基本原理原则上下功夫,在掌握立场观点和方法上下功夫,在研究解决保险监管和行业现实问题上下功夫。尤其要联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结合保险监管各项任务,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保险监管工作和引导行业发展,力求在提高保险监管科学化水平上有新提高,在引导行业科学发展上有新作为。
增强业务驾驭能力
保险监管干部在实施履职各项工作任务中,担负着大量的现场检查、规范市场秩序、处理解决日常监管中的各类实际问题,以及协调参与社会管理的相关事务。监管干部业务能力强,解决实际问题的效率就高,就会赢得社会群众的赞誉。为此,必须强化监管干部业务素质,教育保险监管干部熟知党和国家关于保险业发展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具体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和法则要求熟练操作。
熟练准确地驾驭监管业务,对于促进监管工作方案运行效率,实现监管工作预期的目的和效果极为关键。监管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理论知识熟记理解,加强实际工作操作技能的训练,丰富实际操作技能方面的体验,通过多方面学习培训,积累提高,既能运用一般技能制定监管工作方案和落实设计,又能熟练地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协调监管各项工作实施运行,在协调和组织各项监管工作和活动中,善于把解决市场主体存在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把解决市场突出问题与解决一般性问题相融合,逐步集合和丰富监管工作的方式方法。在履行监管职能活动中,充分展现保险监管机关业务精通、技能全面、操作熟练的业务能力,并能积极探索创新,不断丰富完善保险监管工作的内涵和方式。
增强公文写作能力
文字材料是保险监管机关总结工作经验、汇报工作情况、反映工作问题、报告请示重要事项的重要载体和基本形式。保险监管机关履职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对保险监管干部公文写作水平和文字使用能力具有规范性的要求。监管工作的每一份调查报告、每一份会议纪要、每一份监管报告和简报、每一份保险市场情况反映、每一份特情信息呈送、每一份工作经验的总结,既包含着保险监管机关工作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更表现出监管干部对各类公文写作体裁把握程度和文字运用技能的素养。
经验证明,一份观点鲜明、文字精准的文章,既能够吸引党政领导阅读和决策采纳,又对解决保险业实际工作问题带来有效的推力。保险监管机关要高度重视公文写作业务的学习和训练,不断丰富写作知识,扎实地掌握写作的基本要领和技巧。注意在机关整体工作内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时间进行公文写作知识讲座和研究,同时紧密结合工作总结、公文拟制、新闻稿件撰写,加强公文写作练习,评议纠正公文写作错误,提高公文写作质量,激发公文写作活力,促进机关公文写作整体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增强公正行权能力
保险监管机关的职责赋予了监管干部监督检查保险市场主体的权利,监管干部行权能力的高低是各项监管制度、监管政策、监管思路能否得以有效贯彻落实的关键所在。要正确认识行政能力的差距,采取系列措施,努力提升监管干部的行权能力。
首先,必须打牢监管干部“执政为民”思想基础,明确行权力就是为消费者服务、为行业发展服务、为社会保障事业服务的准则。通过加强深入基层的调研工作,切实了解监管对象的实际情况,了解保险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的地区适用性,增强正确行使手中权力的思想基础。
其次,要掌握行使权力的有效方式方法,监管干部行使权力需要使用正确的方式方法作用于市场主体,保证监管目标最终被市场主体所接受,要加强对监管干部行权方式方法的培养与训练。通过案例研判、监管干部论坛、业务讨论和总结经验等方式,鼓励干部探讨有效行权的方式方法,逐步使行权方式方法科学化、标准化。
最后,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通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办法》,加大对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约束;组织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建立特邀廉政监督员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将监督情况公开公示,接受业内外群众监督,促进行权能力不断提升。
增强监管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是保险监管干部推动保险监管实践创新的核心动力和成果基础,是提升保险监管效能和社会影响力的支撑点,更是保险监管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展现。保险监管工作诸多创新成果表明,积累和运用保险监管工作经验推动工作创新是十分有效的做法。平时监管工作取得的工作经验是保险监管干部综合能力聚集的体现,富含科学理性与实践合理结合的成果,它不仅对于正在进行的实践工作具有实用的借鉴作用和导向价值,而且对探索创新的工作方式方法具有可靠的实践依据和深刻启迪作用。要采取措施保存监管工作经验,鼓励监管干部务必高度重视总结监管工作经验和收集积累自身工作方面的成功做法,同时注重对国内外保险监管先进理论学习研究,包括个性经验和共性经验、省区经验和本地区经验,进行分类集中,细钻深研,系统联想,从中提取精华,吸纳融合到监管工作中,在实践中更新优化创造新经验。
增强创新能力,需要保险监管干部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发挥主观能动性,善于把监管工作中积累的综合经验和正在进行的工作内容,与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保险监管体系建设、完善保险监管制度机制、探索保险监管标准化内容、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开展创新活动,在生机勃勃的保险监管实践中,创造出更多具有时代特色的新经验和新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