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经营秩序,提高经营效益,近日,在江西省辖内13家产险公司的共同倡议下,省行协组织各公司对2005版承运人责任险共保协议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在全省产险业第十一次峰会上签署了新版《江西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共保协议》。
与以往协议相比,该协议一是进一步明确了职责。明确了省保险行业协会对共保体的领导职能以及共保办公室负责人、主承保人的产生方式。
二是重新划分了份额。确定共保份额划分标准以及新开业公司的份额调整方式。
三是进一步明晰了操作细节。约定保费、赔款的划转方式和时限以及手续费、出单费、查勘费、风险预防费的支付标准和分摊办法。
四是进一步规范了展业行为。明确各公司不得场外出单,禁止强制搭售车险。五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成立共保督查小组,定期对出单和赔款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并对违约行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