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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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吉林省保险学会在长春市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来自省内各保险公司、保险监管机构、省内大专院校等代表70余人出席了会议,省民政厅、省社科联有关领导应邀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第一届理事会财务工作及审计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省保险学会章程》与《吉林省保险学会会费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
会议一致选举吉林保监局局长刘德江为本届学会会长,选举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太保财险、太保寿险、平安财险、平安人寿、新华保险、天安保险、泰康人寿、安华农险等10家省级保险公司总经理为本届学会副会长,选举原学会秘书长王东辉继续担任本届学会秘书长。
吉林省保险学会第一届理事会是2005年9月选举产生的,历时4年时间。过去的4年,是吉林省保险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的4年。吉林保险业在连续几年实现快速增长的基础上,保持了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2009年,全年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84.87亿元,同比增长16.33%,比全国平均增幅高2.5个百分点。保费规模全国排名第21位,增幅全国排名第18位。保险深度为2.57%;保险密度为674.81元,同比增长15.95%。2009年,全省新增保险公司分支机构100家,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数量达到1807家。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36家,分支机构45家;兼业代理机构2658家。保险从业人员8.7万人。承担风险金额达33 391.54亿元。过去的4年,也是吉林省保险学会围绕章程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努力发挥学会的职能作用,为保险业发展竭诚服务的4年。
4年来,第一届理事会认真领会和积极贯彻科学发展观,结合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际和会员单位的需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4年来,学会工作受到主管单位的重视和关注,得到广大会员单位的关心和支持,在业内外塑造了良好的形象; 4年来,学会的影响力、吸引力日益增强,会员单位由成立时的14家增加到目前的24家,工作基础和组织网络不断扩大;4年来,学会通过不懈努力和扎实工作,在开展保险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组织教育培训和促进人才培养、加强信息沟通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开创了学会工作的新局面。
新当选的学会会长、吉林保监局局长刘德江在讲话中指出:新一届理事会将结合我省保险业新起点新阶段的基本特征,主要从提高认识、强化服务和自身建设三个方面开展好工作。
首先,要把握学会工作的特点,充分认识做好保险社团工作对促进保险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其次,要以服务为中心,为我省保险业的发展多做实事。要更加注重科研工作,将学会办成理论创新的阵地。要积极做好教育培训工作,为实施人才兴业战略服务。要切实服务会员单位,把学会办成会员之家。再次,要加强学会办事机构自身建设,竭力提高工作水平。秘书处作为学会常设办事机构,在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只有打造一支有能力、懂业务、高效率、高素质的队伍,才能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学会要在健全组织体系,完善管理机制,规范日常管理上下功夫。一切从工作需要出发,整合人力资源,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理论素养,以满足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