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江西保险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逐步探索出一条又好又快发展的道路。2010年,全省保费收入有望实现250亿元,是2005年的2.78倍,行业整体实力明显增强。实践证明,以诚信夯实基础,以诚信带动发展,是取得发展效益与发展速度的有效路径。
一、长远规划,科学引导,营造诚信文化环境
“十一五”期间,江西保监局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立足实践,着眼长远,从诚信文化建设入手,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一)稳步推进行业诚信文化建设。一是建设“诚信、责任、和谐、创新”的行业文化。将诚信建设放在首位,强调保险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要求各市场主体把诚信经营贯彻到日常工作的每个环节,使诚信意识深入人心。二是发挥行业规划的引导作用。江西保险业“十一五”规划中提出要坚持诚信规范、持续发展的原则,弘扬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树立诚信经营的行业形象。以企业内控和行业自律为基础,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引领各家公司将诚信经营作为发展的前提。
(二)探索诚信建设量化评价体系。分别对产、寿险公司和中介设置诚信考核指标,从公司的市场行为、行业自律及内控建设等方面对公司经营的依法合规度及诚信建设水平进行监测,通过加权计算各公司得分,实现量化考核。引导辖内保险公司立足行业实际,谋求科学发展,加快诚信建设,主动服务社会,推动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完善社会诚信监督体系。一是通过社会诚信调查改进诚信体系建设。委托省统计局信息咨询中心开展江西省保险业保户满意度调查,对合同条款、理赔服务、投诉效率、宣传资料、业务员操作规范、客户认同度等6大类20多项内容的调查结果进行量化加权汇总。通过调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几年来的调查结果显示,客户对公司的满意度有了明显的上升。二是加强社会监督与信息反馈。聘请相关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保险特约咨询顾问,督促行业科学合规经营。社会监督体系的建立完善,提高了保险业的发展质量与监管效率,开辟了保险公司的创新活力,增强了保险业的合规经营意识,提升了保险业的社会公信力。
二、加强监管,规范经营,营造诚信市场环境
江西保监局以监管促诚信,建立惩防并举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失信行为,鼓励诚信经营,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一)加强重点市场领域诚信监管。一是推进车险见费出单,遏制失信。以车险市场为抓手,整顿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在全省全面推行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制度,有效地遏制了新增应收保费,高额手续费明显回落,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二是强化银邮市场监管。针对银邮渠道可能存在的销售误导、账外支付手续费等风险,建立与江西银监局的联合管理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并加强对退保风险的防范,建立退保报告制度,制定退保应急预案。三是加强寿险现金收付管理,防范失信。推动保险公司加强现金管理,完善财务约控手段,堵塞现金漏洞,提高了服务水平。
(二)建立和完善信访机制。一是开设“信访直通车”,倾听群众呼声。江西保监局结合工作实际,引导群众通过书信依法、有序、理性反映解决问题,以开通全省领导干部投诉热线为载体,规范办信程序,提高办信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实施《全省保险业领导干部投诉热线接听日制度》。每月逢“5、15、25”工作日,全省保险业领导干部亲自接听群众投诉热线。二是实施信访一把手负责制。
督促全省各保险公司在各类保险营业场所,统一张贴接听公告,公开投诉电话,包案、督办、追究三管齐下,推行公司一把手负责制,确保信访事项落到实处。三是加强与公、检、法司有关部门的沟通,建立与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引导消费者按法定程序解决,定期研究解决涉法信访问题。
(三)完善被保险人利益保护制度。诚信建设的最终目标是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江西保监局加快建立健全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工作机制。一是规范产品信息披露。督促保险公司严格执行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办法,进一步做好产品信息公开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江西寿险业投保提示制度的通知》,要求辖内寿险公司必须建立、完善投保提示制度。二是规范监管信息纰漏。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监管信息对保险消费者和监管对象的服务作用,提高信息透明度和社会监督力度,切实维护被保险人知情权。三是完善信访纠纷处理机制。完善落实信访督办和问责制度,将信访投诉多、解决不力的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深入推进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工作机制,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自律,夯实基础,营造诚信自律环境
江西保监局指导行业以完善诚信制度建设、维护被保险人利益为宗旨,以行协建设和行业活动为载体,推进行业自觉诚信建设。
(一)加强行协诚信建设。一是完善行协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完善协会章程,明确协会定位和发展方向,推进行协职业化改革试点,并将诚信建设作为考核行协工作的重要组成内容。二是创新行业自律模式和机制。修改行业自律公约,组建银邮自律稽查大队,组织开展银邮和车险自律检查。三是推进保险诚信文化制度建设。通过诚信文化建设活动,积极引导和推动保险主体、保险从业人员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开展诚信教育,培育诚信理念。四是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成立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委托江西财大法学院开展合同纠纷调解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和吉安市保险行业协会荣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受到民政部表彰。
(二)依靠车险信息平台提升市场诚信水平。2010年1月,江西省交强险信息共享平台成功上线。5月,江西省商业车险信息共享平台正式开通运行,成为中部地区第一个实现交强险和商业车险进平台的省份。江西车险信息平台建设体现“快、稳、好”等特点,实现了费率统一、公平,让广大车主明明白白投保,规范了折扣使用,有效遏制了行业的价格竞争,杜绝了人情保单。同时禁止各公司进行机动车保险拆单,防止了部分公司跨年度甩单,各公司保费数据的真实性进一步提高。车险信息共享平台的建成,有利于江西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有利于发挥保险费率杠杆作用,促进江西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
(三)开展诚信寿险“十个一”活动。组织开展的诚信寿险“十个一”系列活动,在全省寿险业统一服务承诺,规范投保提示制度,出台客户回访标准,开展销售误导自查自纠,组织消费者教育活动,举办诚信专题培训,强化销售误导类信访投诉查处工作,建立长效信访工作机制。签署了《江西寿险业诚信服务自律公约》,确定以服务承诺、自律公约、投保提示制度、客户回访标准等诚信“十个一”活动核心,从承保、售后、保全、理赔、投诉处理等五个方面对寿险公司的诚信经营行为做出规定,体现了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理念。
(四)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对保险消费者教育,引导舆论宣传。积极开展保险知识问卷调查,编发各类保险宣传折页,深入开展保险教育“五进入”活动。大力推进投保提示工作,引导理性消费与正确维权。积极宣传贯彻新《保险法》,普及保险法律知识,增强消费者的保险法律意识。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认真做好保险宣传工作,普及风险和保险知识,提高公众风险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创造行业诚信建设的良好外部环境。
四、提高效率,融入大局,营造诚信服务环境
在诚信体系建设中,江西保监局引领保险业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规范理赔程序,参与安全体系建设,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诚信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大大提升。
(一)规范理赔程序,提高理赔效率。督促各保险公司在营业场所公开理赔程序,改善服务质量,以方便群众理赔。在南昌市试行简易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一站式”服务制度,向社会公开《江西省机动车辆保险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推行客户车险承保理赔自主查询机制,督促公司不断完善查询系统。
(二)积极参与构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推动各产险公司对交通事故快速理赔,维护受害者的权益,从而推进了交通安全建设。创造良好环境,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发展各种责任保险,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针对突发事件开通绿色应急通道。在江西保监局的指导下,各保险公司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挥了保险业“社会稳定器”的功能。在危机面前集中体现了诚信建设的成效。2008年的冰冻雨雪灾害对江西省生产和生活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江西保险业积极开展“百千万上门服务活动”理赔活动,要求上门送赔款的范围要覆盖100个县(市、区)或工业园区,1000个乡(镇)或企业集团,1万个行政村或重点客户,省、市各级保险公司雪灾赔案查勘率达到100%,雪灾已付赔款占核定赔付金额的比例达到80%。
2010年6月,江西部分地区遭受严重暴雨洪涝灾害。面对灾情,江西保险业全力投入积极应对抗洪救灾工作,紧急启动应急预案,深入各受灾一线开展查勘定损和减灾止损工作,开通绿色通道快速查勘理赔,特事特办。当月,共接受强降雨灾害报案7516件,估损金额3.27亿元,已决赔款2927万元。
诚信建设凝聚了行业人心,增强了行业实力,提升了行业形象,积累了行业发展的后劲。“十二五”期间,江西保险业将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提升政府诚信为先导,以强化企业诚信为重点,以培育个人诚信为基础,加快诚信体系建设,为全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