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保险名词解释

日期:2011-06-30来源:内蒙保险协会


1、保险标的
    又称保险对象,是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

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应关注是否有限制条件。
 

2、保险金额
    简称保额,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应关注最

高限额和最低限额。


 

3、保险费
    指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公司交付的

费用。应关注费率计算的基础及交费方式。


 

4、免赔额
    指保险人根据保险的条件作出赔付之前,被保险人先要自己承担的损失额度

。应关注免赔额的规定是每次免赔还是累计免赔。


 

5、投保人
    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人

身保险条款应关注是否对年龄、籍贯、身体状况有限制条件。


 

6、被保险人
    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

被保险人。人身保险条款应关注是否对年龄、籍贯、身体状况有限制条件。


 

7、受益人
    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

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人身保险条款规定:生存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

人、死亡受益人若未指定则默认为法定。


 

8、保险期限
    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即保险合同双方当事履行权利和义务的起迄时间。

只有保险事故发生在这个期限之内,保险公司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应关

注是否有最长期限的限制。


 

9、保险责任
    指保险公司承担的经济损失补偿或人身保险金给付的责任。 即保险合同中

约定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危险范围,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所负的赔偿责任。应关注具

体描述及相关附表。


 

10、除外责任
    又叫责任免除,指在合同中列明的保险公司不予承担的保险赔偿与保险金给

付责任,是对保险责任的限制。应关注具体描述及相关名词解释。


 

11、附加险
    是相对于主险而言的,顾名思义是指附加在主险合同下的附加合同。它不可

以单独投保。应关注条款各要素的规定是否与主险相同。


 

12、免赔额
    指保险人根据保险的条件作出赔付之前,被保险人先要自己承担的损失额度

。应关注免赔额的规定是每次免赔还是累计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