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大家都在说,13代表一生,14代表一世,那在这岁末年初之际,就让保险从13跨越到14,让保障从一生相伴到一世。2013年12月25日,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一起理赔案件,再一次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保险的保障意义。
被保险人辛宽,男,32岁,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人。被保险人于2010年5月24日在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保额90000元,和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额90000元,年交保费合计3051元。合同于2010年6月14日正式生效。
被保险人家属于2013年11月11日报案称被保险人因交通事故身故。合众人寿巴彦淖尔中支理赔人员第一时间前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被保险人家中进行慰问,并就理赔申请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被保险人家属。同时了解到事故经过:被保险人辛宽于2013年11月7日晚22时左右,驾驶自家拖挂式货车自西向东行驶在京藏高速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境内与前方因堵车停靠在客货车道内的货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被保险人当场死亡。兴和县高速交警大队出警,并对被保险人进行尸检和血样检测。死亡原因为“颅脑损伤死亡”,血样检测为未饮酒血样,同时迅速联系合众人寿乌兰察布中支理赔人员,请求协助核实事故真实性。2013年12月12日协查结果反馈回巴市,确定事故属实,事故者为被保险人本人。且不存在酒驾等保险责任免除等情况。
据悉,2013年12月24日被保险人家属准备齐全资料申请理赔,2013年12月25日合众人寿保险公司巴彦淖尔中支快速结案,赔付被保险人家属90125.66元。为被保险人家属送去了保险的温暖与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