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保险巴市中支破获反欺诈案例分享
事故经过
2012年8月10日晚上22点左右,安华公司接到蒙LJ5***号广本车车主赵**报案,报案称标的车行驶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110国道绕城高速入口时,不慎与一辆车牌号为蒙LUS***的奔驰车碰撞,事故造成双方车辆损失,三者车上一人受伤,已经由交警队处理。标的车在安华公司投保商业车损险,商业三者险,附加车身油漆单独损伤险和交强险,报案号为RDDA201215080000000***。
查勘情况
安华查勘员蒋代兵接到报案后迅速与报案人赵**联系,报案人说现场已经由交警队处理完毕,车已经被交警队拖回事故停车厂。因为报案人与驾驶员不是同一人,查勘员告诉报案人赵**安华公司需要联系驾驶员收集材料,报案人称三者人伤不太严重,交警队已经把三者司机和标的车司机带走,去做采血化验了,联系不上驾驶员。查勘员后面连续多次与报案人联系,回复为需要对车辆拍照估损,报案人找出交警队扣留车辆等种种原因,使查勘员无法接触事故车。
发现疑点
2012年9月6日,查勘员接到被保险人赵**电话,通知保险公司定损。查勘员蒋代兵与许宁赶到交警队指定定损修理厂金泉汽修对事故车辆拍照时,许宁觉得一个星期之前来修理厂定损时看见过这个奔驰车。许宁的话使蒋代兵联想到之前保户一直未与我公司联系,也不着急处理事故和修车,这个案件有疑问。带着一系列的疑问蒋代兵与修理工聊了起来,有意无意的问起了事故车的送修过程:“什么时候拖过来的,修理工也说是过来一段时间了”。回公司后蒋代兵分别与修理厂老板、车主和驾驶员进行联系,在事故车辆什么时间送到修理厂位没得到一个确定的答复。正在此时三者车提出要马上去呼市修车,这与之前近一个月联系不上人和车有矛盾。同时在对三者车拍照时发现左前叶子板和有些地方是旧件而且有细铁丝绑定,奔驰车应该不会存在这种现象。
入手调查
蒋代兵立即向理赔部李艳经理汇报了案件发生到现在的情况、疑点。李艳经理了解了报案情况并查看了相关材料及照片,迅速将情况上报总经理室,同时向分公司运工险部云总做了详细汇报,同意三者车拖往呼市修理,分公司将派业务熟练的查勘人员协助我们从三者车拆解过程中找疑点。接着对此案的调查工作进行了布置:一是到交警队调取现场事故照片,二是联系双方车辆相关人员做好事故询问笔录,三是到事故地点走访,根据车主提供行驶路线,看看是否有监控。然后李经理与蒋代兵又去修理厂对标的车复勘。复勘时发现标的车气囊比较脏,而且标的车挡风玻璃破碎地方向里凹进,明显是借助外力向里砸坏。此时三者车已经去往呼市奔驰4S店修理,经分公司王刚查勘,奔驰简单拆解后,里面发现旧件很多。而且事故到现在一个月了,车主从未联系主动联系保险公司,都是修理厂联系催促。查勘员蒋代兵调取现场照片后发现,奔驰车左前轮钢圈生锈比较明显,而且从调取的现场照片与之前交警队处理事故现场照片手法对比,明显不是交警队拍摄,怀疑为他人拍摄。
调查结果
通过调查后发现几个疑点:一是车辆报案后,车主一直未与安华公司联系处理,修理厂人联系比较频繁;二是现场照片拍摄手法不像是交警拍摄;三是事故发生后,交警,车主,驾驶员,修理厂老板对事故车辆到修理厂时间不确定;四是双方车辆旧件较多,奔驰车上配件有细铁丝固定;五是在联系车主时,车主一直以单位有事为理由,一直未露面处理事故。根据以上疑点,理赔部李经理又到交警队找到交警队负责人,说明情况后,调取了双方车辆事故全天的行驶记录,最后找到事故前一个小时双方车辆在同一个地方被交警队固定测速摄像抓拍下的记录,两车同方向行驶,前后抓拍时间不到2分钟,而且奔驰车上副驾驶气囊和前挡风玻璃损坏,标的车副驾驶上有一抱枕,据李经理分析,标的车气囊可能本身就已经损坏拆卸下来了,带抱枕是为了碰撞时保护驾驶员头部所用。
根据调查到的这些情况,安华公司立即联系了驾驶员和被保险人,告知保险诈骗的利害关系和相关的法律责任,最后被保险人主动放弃索赔并在拒赔通知书上签字确认,最终成功拒赔了一起由交警队、被保险人、修理厂三方共同制造的人为真实碰撞现场诈骗保险金案件,为安华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