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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中心支公司受理一起重疾理赔案,全额赔付客户15万余元理赔款。
据了解,客户田某某于2012年10月10日投保了太平康颐金生重疾组合(保额5万)附加IPA组合,年缴保费4062.5元;2013年8月3日投保康颐金生B重疾组合(保额10万)附加真爱健康2007,年缴保费5740元。在保单生效期间内,客户田某某不幸患上了甲状腺乳头状癌,后去天津市肿瘤医院进行治疗。在天津市肿瘤医院确诊后及时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589向我司报案,客户田某某出院回到临河后向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
2016年4月18日巴彦淖尔市中心支公司理赔人员进行系统受理,经总公司审核客户提供的相关理赔资料及本次理赔案真实性核实后,公司依据客户提交的申请资料和涉赔条款的相关规定,于2016年4月29日向田某某给付重疾保险金150520.37元,重疾保险责任终止。
因客户投保险种附加了真爱健康2007,故在医保报销完毕后,中支后续会再申请医疗费用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