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保险行业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日期:2013-07-06来源:巴彦淖尔市保险行业协会

根据内蒙古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关于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的通知》(内信发〔2013〕2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值观和社会道德行为规范、推动诚信体系建设的精神,为普及信用文化知识,加强保险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大力推进保险市场诚信意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诚信文化。经研究决定在保险行业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争做诚信风尚引领者”的诚信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诚信教育宣传活动

(一)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保险业诚信教育活动。各会员公司充分利用媒体资源,结合“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相关内容,将“诚信我为先、树立保险行业形象”活动进行广泛宣传。

(二)根据各会员公司实际,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各会

员公司要充分利用公司晨会、夕会、视频等各种形式,以内蒙古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巴彦淖尔市工作委员会提供的诚信教育宣传标语、诚信教育宣传图片、诚信教育宣传视频,及《保险法》、《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保险职业道德教育读本》等法律法规为基本教材,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依法展业、专业服务的良好风范,把信用体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贯穿于团队建设始终,对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的诚信教育,使保险从业人员能够严格按照保监会和总公司的相关要求,规范从业行为,坚决杜绝和防范不实宣传、欺诈误导等违规行为,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文化氛围。

(三)各公司要开展“诚信标兵”评选活动。对评选出

的“诚信标兵”年进行表彰奖励。以榜样的力量推动诚信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各公司要评选一名“诚信标兵”,将其事迹材料报送巴彦淖尔市保险行业协会及内蒙古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巴彦淖尔市中心委员会备案。巴彦淖尔市保险行业协会将对评选出的“巴彦淖尔市保险从业人员诚信标兵”进行表彰。

(四)、开展“诚信我为先,树立保险行业形象”征文

活动。各会员公司在10月30日前将征文活动中的优秀稿件及先进事迹报巴彦淖尔市保险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将进行专题报导。

二、全面落实推进诚信教育活动

巴彦淖尔市保险行业协会会同内蒙古信用信息管理中

心巴彦淖尔市工作委员会,共同创建保险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将对全市保险行业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如保险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系统中存在不诚信行为,将直接影响其在银行的信用贷款及其它工作生活方面的信用指标,会给以后的工作生活带来不便。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本次活动由巴彦淖尔市保险行业协会会同内蒙古

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巴彦淖尔市工作委员会实施、监督、检查。

(二)各主体公司要积极配合,具体落实以下工作:

1.各公司确定一名诚信教育活动工作联系人员,上报巴

彦淖尔市保险行业协会。(联系人信息表见附表一)

2.各公司于7月25日前将公司从业人员信息资料报保

险协会。(公民征集表见附表二)

3.各公司每季度将保险从业人员变更情况于次月10日

前上报巴彦淖尔市保险行业协会

4.各公司从7月份开始,每月30日前上报2-3篇关于

诚信教育的信息报导。

四、 诚信教育宣传活动有关资料,由内蒙古信用信息管

理中心巴彦淖尔市工作委员会统一下发

1.诚信教育宣传标语;2.诚信教育宣传图片3.诚信教

育宣传视频。

五、通过开展各项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在全行业广泛形成“诚信我为先 树立保险行业形象”的氛围,从而加大保险知识宣传力度,提高保险业的美誉度,提高公众的保险意识,使保险进入千家成户,更好地发挥保险业社会保障功能。

    

附件1:宣传标语

1.信用是资格、信用是权力、信用是资本、信用是财富;

2.信用是市场经济的通行证,是企业第二张身份证;

3.招投标、政府采购、银行贷款活动要求使用信用报告,降低信用风险、信和报告是企业的诊断书;

4.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家无信不和;

5.诚信是为人处世的第一准则,守信一路畅通,失信寸步难行;

6.以诚相待是人类不断进取的需要,是幸福与快乐的源泉,也是事业成功的保证;

7.每个公民的诚信创造社会的可持续生产力。诚信是为人的基点,诚信是事业的支点,诚信是成功的起点;

8.为官者诚信,国泰民安;为民者诚信,和谐发展;为商者诚信,商机无限;为友者诚信,高朋满座;

9.诚信是一种人格信誉,诚信是一份无形资产,公民的信用,需要道德的约束,更需要社会的监督。

10.诚信创造未来;

11.诚信我为先、树企业形象;诚信我为先、做客户贴心人。

 

                            巴彦淖尔市保险行业协会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