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保险行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国十条

日期:2014-10-24来源:巴彦淖尔市保险行业协会

    巴彦淖尔市保险行业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国十条 

●8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简称“新国十条”。

●8月18日,巴保协从网上下载了“新国十条”全文。

●8月25日,巴保协秘书处利用每周一进行的工作例会组织秘书

处全体人员对“新国十条”的 制定背景、内容进行学习,并要求

工作人员积极进行自学,认真领会“新国十条”的精神实质;秘

书长任金良对整体学习工作及相关要求做了安排部署。

●9月3日,巴保协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内保协办【2014】

68号《关于报送学习贯彻落实“新国十条”月志的通知》文件,

于会后制定了相关配套工作方案并下发至各会员公司。

●9月9日,巴保协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内保监办【2014】

40号内蒙古保监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

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工作方案》通知文件。

●9月15日,巴保协秘书处在第11次财险总经理峰会上组织当地

13家财险公司总经理(代表)全文学习了“新国十条”,并要求各

公司组织好学习贯彻落实“新国十条”工作,并要求各公司及时

报送学习月志;

●9月23日,巴保协秘书处在第5次寿险总经理峰会上组织当地

11家寿险公司总经理(代表)全文学习了“新国十条”,并要求各

公司组织好学习贯彻落实“新国十条”工作,并要求各公司及时

报送学习月志。

●9月6--29日,新华保险、安邦保险、安华保险、阳光财险、紫

金保险等巴彦淖尔主体公司分别参加了其总(分)公司组织的“新

国十条”视频学习会议;9月16--29日,中华保险等24家巴彦淖

尔主体公司办公室分别组织三级机构各部门学习了“新国十条”的

内容并以纸质月志或电话形式报送了学习情况。9月16--29日,巴

彦淖尔人保财险等11家支公司(营销服务部)分别组织各部门内勤

    人员学习了“新国十条”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