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保险调入“味道” 2015地方保险热点话题述评之二

日期:2016-01-22来源:

近些年来,以《舌尖上的中国》为滥觞,美食类节目在国内大行其道。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能够通过网络视频看到的二百多个美食类节目中,国内的美食节目占据半壁江山,如《味道》《天天美食》等,亦博取了不少眼球。

在人们追求味道的同时,食品安全也不容忽视。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由此造成的受害者赔偿问题如何解决?2015年10月1日起,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其中一个亮点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于2015年12月9日全文公布,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草案由原来的64条增加到现在的200条,充分体现了《食品安全法》的细化、补充和创新。

事实上,保险行业对食品安全的探索和实践早已经开始。2008年7月,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与江苏省工商局联合在扬州广陵区举行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商品责任保险签约仪式,现场有30位个体经营户代表签订了保险合同。2012年8月,山东青州市政府发文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并确定保险公司与食药局成立项目推动工作组,由食药局为主管单位。2013年,浙江省部分县(市、区)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大宗食品配送单位和农村家宴等领域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2014年8月以来,湖南、湖北、河北、山西、海南等省份陆续开展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试点。

这些已经开展了试点的地区,在2015年或者覆盖面扩大,或者规模提升,或者有创新的做法,也呈现出了新的生机。2015年10月,山东全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650家食品生产企业正式纳入该保险试点。在重视学生餐饮安全的宁波,2013年2月起开始建设百万学生餐饮安全工程,截至2015年12月底,累计完成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732个,完成投资约4.8亿元。

在2015年,特别是在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各地再次掀起了一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热潮。在上海,东湖集团2015年8月末投保了上海第一份美食节食品安全责任险,涵盖了餐饮现场几乎所有可能发生的事故责任险,并且承诺出现纠纷会进行先行赔付等优惠政策。在广西,2015年底之前,已确定在关系民生、风险等级较高的五类食品企业中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由食品企业购买保险,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保险公司先行对受害者进行赔付。在福建,保监局与省食安办、省食药监联合印发《福建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计划2016年全面开展试点工作。 《方案》决定在五大重点领域,推动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无论是国家大政方针,还是相关的专家解读分析,或者是政府有关部门与保险机构的合力探索,都在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向食品安全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不过,还有另一个险种,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起到了“幕后英雄”的作用。

在2014年底,记者曾经编发过一篇报道《龙游人敢吃肉包子了》。报道中提到,在浙江龙游创新生猪保险模式,将生猪统保与病死猪集中处理形成了良性联动,病死猪有了保险赔款,并得到统一的碳化处理,扔入河中和流入市场的现象大大减少。在此措施的改善下,对于肉包子、香肠等,龙游人都敢吃了。

像这样的将养殖保险和防疫、无害化处理结合的做法,也在很多地方遍地开花。例如在辽宁,将生猪养殖保险和生猪防疫紧密结合,对于病死猪的处理也因地制宜,采取了多种方式,令人眼前一亮。又如,江苏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一些工作经验和首创技术在全国推广。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曾经出台文件要求,到2016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以生猪为重点、兼顾其他动物“场户送交、镇设站点、流动收集、集中处理”的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

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治理下,加入保险这一味料,或许不能让中国的美食更美味,但至少可以让人们吃的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