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勘察细节侦破驾驶员醉酒掉包案

日期:2012-10-23来源:中保网·中国保险报

案例简介

  2008年12月22日22时,查勘人员受某保险公司委托,前往福建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查勘其承保的闽A*****号车。到达现场后,据标的车驾驶员李某陈述:其驾驶的闽A1****号车由龙岩市区前往雁石镇途经雁石森林派出所路段时,为避让一部横穿公路的摩托车不慎撞到路边电线杆,造成标的车及三者两根电线杆及一变压器受损。经查勘,事故属实,标的车车头受损严重,安全气囊已爆出;三者两根电线杆断裂变压器砸下损坏,估计损失金额为4.5万元。

  查勘组现场对标的车驾驶员作询问笔录得知,其为雁石镇人,在消防员部门工作,是一名消防员,持A证,车主王某,福州人,男性,30岁左右,两人是朋友关系,认识两三年,车主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驾驶员不知。驾驶员声称,2008年12月22日16时左右,其在雁石火电厂向车主本人王某借车,送朋友前往龙岩市区,在市区吃完晚饭后返回雁石镇,在21时40分左右车子出险。事故后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于查勘员赶至事故现场时,现场已经集结了比较多的人员,在查勘车内对驾驶员李某某进行做笔录时,不断有人击打查勘车车门玻璃,阻止勘察人员对驾驶员进行询问笔录,所以仅先对驾驶员做了一简要的询问笔录,并要求驾驶员签字确认。

  案件的疑点

  经对笔录进行分析,此案有驾驶员酒后驾驶被掉包嫌疑。

  案例的分析方法、思路:

  经现场查勘及分析,此案件存在以下疑点:

  疑点一:在勘察组对驾驶员进行询问笔录的过程中,驾驶员显得相当紧张,且无法在查勘员向其询问事故经过的第一时间对案件过程进行陈述,而是思考了一小段时间才陈述了案件的过程。

  疑点二:在前往现场查勘途中,勘察组与驾驶员联系时,问其所驾驶的为何种车型时,其回答为马自达3,实际为海马323,说明其对标的车并不熟。

  疑点三:该路段道路宽阔,现场据驾驶员陈述,避让的摩托车为道路左侧岔口横穿出来,标的车碰撞的物体为该岔口旁的两根电线杆,既然是避让,为何方向还往左侧岔口转弯。

  疑点四:据驾驶员陈述,当时车速不快在40公里/小时左右,看见摩托车闯出来立即踩刹车打方向。而从现场痕迹来看,没看到有刹车痕迹,踩了刹车还把两根电线杆撞断,那么车速岂止是40公里/小时。

  疑点五:当勘察员询问驾驶员李某标的车为自动挡还是手动挡时,驾驶员李某回答标的车为自动挡。根据查勘,标的车实际为手动挡车辆,既然驾驶员李某驾驶着标的车,为何连标的车是自动挡还是手动挡都分不清楚。

  疑点六:驾驶员陈述其与车主是朋友关系,且认识了两三年,为何不知其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由于根据驾驶员李某某陈述,标的车车主不在龙岩,次日(2008年12月23日),勘察组委托福州同事对标的车车主做情况询问,得知行驶证是挂其老婆王某的名字,根据黄某陈述,在事故发生前七八天在福州将标的车借给驾驶员李某,驾驶员为电力系统工作人员。

  对比两份笔录发现以下疑点:

  疑点一:标的车车主所陈述的将标的车借于驾驶员的时间及地点均不相同。

  疑点二:现场对驾驶员所做的笔录当中,驾驶员称车主为王**,是个男的,而实际上,车主王**是个女的。

  根据以上所取整的疑点,勘察组基本确认此次事故为驾驶员酒后掉包事故。

  随后几天,勘察组不断与驾驶员李某取得联系,要求与其再次详细的沟通,2008年12月31日,勘察组与驾驶员李某又一次进行详细的沟通,在此次沟通中,发现驾驶员李**所陈述的与其在现场所陈述的情况有很多的不同点,如借车的时间、地点、人物,并声称根本不认识车主王某;此次陈述,将标的车改成手动挡的车辆(勘察组确认,驾驶员对手动挡及自动的区别是有比较清楚的了解的),且事实上,从龙岩市区前往雁石镇须经一铁山收费站,收费金额本为4元,驾驶员在笔录中回答的却是6元,说明驾驶员根本就在说谎。

  在与驾驶员详细的沟通后,勘察组指出其前后两次所陈述的内容,包括和车主所讲的情况,存在大量有出入的地方,以及跟其说明骗保的严重性后,驾驶员陈述了事故的真实过程,事故的真实过程为:2008年12月23日晚,其所在的消防队的队长池**酒后驾驶标的车碰撞到了电线杆,通知其(李某)到达现场顶替。

  随后,涉及此次案件的“驾驶员”李某及车主的丈夫黄某分别签署了放弃索赔承诺书,对此案件进行销案处理。

  案件法理分析

  此案件的类型为驾驶员掉包,在查勘案件过程中,也较经常遇到此类案件。在处理过程中,应注意的是处理案件的时效性,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对标的车驾驶员及车主分别进行询问笔录的制作,找出驾驶员及车主自相矛盾的方面。在取得证据后,跟其说明案件的严重性,使其自动放弃索赔。

  (作者单位:民太安保险公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