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莫忽视养老保险跨地转移 官方称手续不麻烦

日期:2012-12-21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 王道斌 随着跨地区就业人员的日益增多,这些人员在原养老保险参保地缴费经历如何转入到新的参保地?工作地很多,哪里才是最合适的养老待遇领取地?昨日,市人社局养老和失业保险处处长李程做客大粤网表示,“很多人觉得养老保险的跨地区转移很麻烦,因此忽视、放弃转移,这样吃亏的是自己。而个人所需办的,只是在原参保地打一份参保凭证,新参保地提出转移申请即可,后面的事情,则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操作,无需个人费心。” 

  李程建议,发生过异地就业的市民,只要在退休年龄达到前,向原参保地、最终参保地申请办理,都能将之前的缴费历史给“追”回来。“哪怕一个上海人,在广州参保只有一个月,这一个月的时间都能经过系统查询出来,并最终计入退休金中。”

  有网友提出,本人在户口所在地已买社保13年,后来穗打工,继续交社保3年。请问到退休时,可否转到广州办理退休?

  李程表示,这涉及跨地区人员的退休待遇办理地在哪的问题。如果待遇申领前的最后参保地和户籍地不一样,如果他要在广东、广州领取待遇,有一个关键的前提就是他最后的参保地必须是广东,且在广东21个地级市的缴费年限达到或超过10年。“如果光在广州交了三年,已经到了退休年龄的,就要退回去原来超过10年的缴费参保地或户籍地。因为跨省就业参保的,目前都是以省为单位,计算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