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9月30日,在接到人保财险内蒙古分公司转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辆保险行业自律公约(2012修订版)》内保协〔2012〕72号文件后,人保财险兴安盟分公司立即于乌兰浩特市机关大楼会议室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强合规、自律管理。盟公司班子成员、全盟所属各支公司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成员、出单一线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梁世涛总经理对于“72号文件”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并针对修改部分进行了着重的强调与说明。他指出:
1、行业自律公约是行业自我规范、自我协调的重要机制,也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本次车险自律公约的修订,顺应了当前保险市场的发展形势,公司上下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公约内容办理业务,切实做到自律与合规。
2、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需立即与有合作关系的代理机构进行洽谈,对于专、兼业代理渠道所签协议进行梳理、备案,并按照本次自律公约内容对已签协议进行补充、修订。
3、正所谓“最大的支持者就是最大的受益者”。作为兴安盟地区最大的财产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兴安盟分公司更需充分发挥带头合规作用,不仅要做到自身合规,更需不遗余力的配合当地行业协会的各项工作,促进市场有序发展。
维护保险市场的合规、健康是大家共同的责任。人保财险兴安盟分公司将始终本着“在自律中求发展,在合规中求繁荣”的理念,严格按照“内保协〔2012〕72号文件”办理业务,争做行业合规的“标兵”,为兴安盟保险行业的稳定、繁荣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供稿:人保财险兴安分公司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