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地保险兴安中心支公司 理赔大案减损

日期:2018-04-03来源:大地财险兴安中支

2018年1月19日 20时46分我司接到报案,称被保险人张成军所持有的长城CC1031PA6J多用途货车,车牌号码蒙F0E852于2018年 1月19日20时16分 由吴子林自西向东驾驶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阿力得尔苏木,侧滑翻车。查勘员马永江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客户,因事故地点距离乌兰浩特市区较远,先指导客户进行微信查勘后发现在笔直的路面上车辆倾覆且距离路面较远,由此判断标的车应该是在较快的行驶速度下侧翻的。因损失金额较大,我司查勘员第一时间向大案岗王圣皓汇报案件情况,根据客户拍的照片再结合报案时间和被保险人与驾驶员、报案人都非同一人等诸多因素,二人分析此案驾驶员道德风险较大随即询问报案人具体位置等信息赶往事故现场进行查勘。

经过两个小时的路程后到达现场发现被保险人、驾驶员、报案人都在现场,我司查勘员马永江与大案岗王圣皓采取单独询问驾驶员事故及经过,对被保险人与驾驶员分开进行笔录记录。我司查勘员与大案岗就现场情况及出发时间地点、具体做什么事情、在哪里什么时间和谁吃的饭等等细节对被保险人与驾驶员进行询问。做完笔录后发现驾驶员与被保险人就驾驶员喝没喝酒、二人开车时是否系安全带和其它一些问题回答不一致,显然报案中所说的驾驶员非真正的驾驶员。

我司查勘员与大案岗对被保险人及驾驶员进行一番耐心的劝导,告知其保险欺诈的后果及酒后驾驶的后果,并告知如果继续执迷不悟向我司索赔,我司将通知交警及报经侦协助调查。再一番劝导后被保险人承认自己酒后驾驶导致车辆倾覆后找吴子林顶替的事实,并签字承诺放弃对我司的索赔。

我司查勘员马永江与大案岗王圣皓将此案拒赔,成功为我司减少损失30000.00余元,作为从事保险理赔行业的同事们,更要提高警惕,仔细勘察事故现场,认真了解事发经过,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减少公司损失,保证公司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