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核共体承保包括核电站的建设、安装、运营、退役等完整生命周期中的各种风险,业务涵盖铀转换、铀富集、燃料元件制造、核电站运营、乏燃料后处理、废料处置等核燃料循环的全过程。
根据核共体章程的规定,核共体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以下标的的核物质损失险、利损险、责任险。商用核电站或核设施,核燃料及核废料等核材料的生产、贮存、运输和再处理;属于前款保险范围的核设施,因保险事故而产生的损坏部件的维修、运输等;其他科研民用核设施。
二、成员公司一致认可的其它非军事目的的核保险业务。
依照章程的规定,中国核共体承保业务的主要包括:
国内业务主要险种
一、核物质损失险。主要承保各种核设施(包括核电站、核燃料循环中各种核设施等)因自然灾害、核辐射等保险风险和保险事故而造成的物质损害和机器损坏。主要除外责任:战争、内乱、重大自然灾害、恐怖主义袭击,等等。
二、核损害第三者责任。主要承保各种核设施(包括核电站、核燃料循环中各种核设施等)运营商为满足国家核损害相关规定而必须持有的保障金额。主要除外责任:战争、内乱、重大自然灾害、恐怖主义袭击,等等。
三、核物质运输责任险。主要承保各种核物质运输过程中为满足国家核损害相关规定而必须持有的责任保障。
国际业务主要险种
国际业务承保的主要险种除上述国内业务提及的物质损害、第三者责任和运输责任外,主要还有如下两大类险种:
一、物质损害险中的恐怖主义险。主要承保因恐怖主义袭击而造成的物质损害或机器损坏。
二、物质损害险中的营业中断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