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从兴安盟就业部门了解到,2011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出台。
今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养老保险补贴以全盟2010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100元的60%为基数,按12%的缴费比例予以补贴,2011年为1814.4元;失业保险补贴基数与养老保险相同,按2%的计费比例予以补贴,2011年为504元;2011年医疗保险每人补贴701.8元。“三项保险”补贴合计为3020.2元。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今年起必须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由各旗县市就业部门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加以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