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保监局组织召开全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工作座谈会

日期:2015-09-06来源:内蒙古保监局官网

 内蒙古保监局组织召开全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工作座谈会,会议通报了2015年上半年全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市场运行及监管工作情况。
  

  在财产保险工作座谈会上,各公司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精神作了汇报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在国家宏观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大背景下,全行业紧紧抓住“新国十条”颁布的历史机遇,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在诸多业务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值得充分肯定。

  内蒙古保监局副局长刘甄作讲话,他在充分肯定上半年财产保险方面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他指出,下半年,财产保险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和自治区政府《实施意见》精神这条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确保辖区财产保险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服务,着力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严监管,着力整顿和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三是防风险,着力加强风险排查和风险预警工作,四是促发展,着力营造有利于产险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在人身保险工作座谈会上,传达了保监会近期关于风险防范和偿二代体系建设的会议精神和政策要求。会上,17家人身保险公司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进行了交流发言。

  内蒙古保监局副局长徐德宁在讲话中指出,要认真做好《两个》意见的贯彻落实,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内蒙古关于加快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修订工作。二是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三是大力发展商业养老险。四是积极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要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加强客户信息真实性常态监管,推动公司和银行邮政代理机构进一步完善核心业务系统,全面实现销售行为实名制。二是根据《人身保险业综合治理销售误导效果评价办法》,对辖区各人身险公司销售误导扣分指标进行分析汇总,持续做好定期评价工作。三是根据保监会的统一安排部署,指导行业协会推进人身险电销禁播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电话销售业务,杜绝电话扰民问题。四是加强人身保险核保、核赔监管,推进转变服务理念,提升保单服务质量,提高理赔服务效率,加强培训,提高核保、核赔人员素质和职业操守。五是开展投保人记录系统试点工作,借鉴兄弟保监局的先进经验做法,以影像记录方式防范及根治销售误导过程中“代签名、代抄录”等问题。六是完善综合治理销售误导专项数据库。在谈到下半年人身险市场监管工作时,他说,一是开展业务合规性综合检查。二是开展客户信息真实性专项检查。三是开展大病保险业务专项现场检查。四是强化机构与人员的责任追究。

  内蒙古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余利民参加了两天的会议,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2015年已经过半,我区险业发展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希望全行业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坚定信心,应对挑战,扎实工作,奋发有为。

  他强调,各保险司应充分认识新“国十条”颁布以来全区保险工作取得的成效,准确把握全区保险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要着重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倍珍惜政策红利,自觉维护大好局面;二是要充分找准行业定位,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三是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全面防范化解风险;四是要大力促进合规经营,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五是要全面加强宣传力度,努力提升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