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业务统计报表报送要求

日期:2011-03-28来源: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盟保险行业业务统计质量,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各主体公司的业务发展状况,分析研究业务发展趋势和存在的问题,用以反馈数据信息,指导工作。从2011年开始,行业协会将对各公司报送的各种业务报表情况进行考核,年终予以评比表彰和奖励。具体要求如下:
    1、各会员公司统计报表报送工作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填报。如有变化要做好报表的交接工作,并请及时和行协联系,变更报表人员信息。
    2、每月报表满分为20分。统计人员严格执行报送报表时限。报送时间要求每个月的6日前报送(包括6日)。 每月6日后报送的会员公司每天减1分,如每月7日报送减1分,8日报送减2分,9日报送减3分,以此类推。
    3、填制报表所列数据要真实有效,向行协报送数据必须与其向上级分公司报送数据一致。本期报表要与上期数据衔接不矛盾,包含与被包含关系要清楚。杜绝涂改报表数据,修改报表格式,保持报表的美观整洁,报表必须由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行协秘书处,并要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如不准确、不真实、漏项、漏填的每项减1分。报表发出后,各公司统计员自行与审核后的总报表核对。
    4、各会员公司按季度报送一份业务运行分析材料。要求季末本月6日之前与报表一同报行协。材料主要是简要反映业务增减变化原因,运行特点及存在问题。按分析情况评分,最高10分。
    5、行协秘书处每季度对会员公司信息宣传和报表报送情况进行一次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