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召开第三届理事会三次会议

日期:2012-08-03来源: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

 

为认真传达贯彻内蒙古保监局2012年上半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与下半年全区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联席会议精神,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于8月2日召开了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三次会议,盟内16家会员主体公司理事参加会议。会议由副会长梁士涛主持,盟公署金融工作办室云鹰副主任莅临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上,协会滑明文秘书长传达了内蒙古保监局毋育生局长在全区2012年上半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副会长梁士涛、常务理事郑启刚分别通报全区保险行业财产险、寿险业务上半年经营情况和下半年监管工作重点;会议要求盟各会员主体公司及时向全体员工传达会议精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上,通报了2012年协会上半年工作情况和安排下半年协会工作,并提出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自律监督,进一步加大规范市场秩序力度。一是建立行业自律检查专业人才库,为下半年内蒙古保监局组织开展跨地区行业自律互查,提升自律检查有效性,也为协会开展辖区行业自律检查提供人才支持。二是建立寿险产说会备案制度,将行业自律检查窗口前移,采取抽查、突击检查方式,治理销售误导,做到防微杜渐。三是成立县域行业自律小组,规范县域保险市场秩序。四是开展保险代理人持证上岗自律检查工作,规范保险代理人展业行为,促进行业依法合规经营。
二、畅通调处渠道,完善调处机制,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是根据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下发《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保险合同纠纷调处机制建设及运行指引(讨论稿)>征求意见的函》制定有关调处制度和工作规则,明晰调处流程,完善调处机制。二是成立盟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积极与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取得支持盟保险行业协会调处分站开展调解员调解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工作。三是举办调解员培训班,加强调解员熟知保险法及相关法律、保险知识的培训,提升调解员调解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能力,促进协会调处分站提高工作效能。

三、加大宣传、监督力度,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一是加大消费者普及保险知识教育工作力度,拓宽宣传渠道,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引导保险消费者明明白白买保险。二是充分发挥保险服务社会监督员作用,着重提高行业理赔服务时效,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车险理赔难、寿险销售误导问题,有效提升保险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四是组织盟保险行业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开展行业公开服务承诺标准执行情况自律检查,做好保险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树立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