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多措并举维护辖区财产险市场秩序

日期:2012-10-23来源: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

 

近期,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组织盟各财产险公司根据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新修订的《内蒙古机动车辆保险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车险自律公约)及相关配套办法的实施,紧紧抓住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在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组织召开呼盟与兴安盟财产险公司总经理参加的“车险自律公约”(新版)督导工作会议契机,结合辖区保险市场现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自律管理,督促财产险公司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主要措施是:

一是学习宣导、提高认识。盟保险行业协会于109日上午及时召开9家盟财产险公司总经理参加的学习宣导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车险自律公约”和相关办法,提高自觉维护市场重要性的认识,在学习宣导会议上,各家公司总经理表示坚决执行自律公约,做自觉维护财产险市场秩序的执行者和捍卫者。

二是抓住契机、维护市场。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和盟各财产险公司紧紧抓住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王世凯秘书长和内蒙古保监局财产险监管处卢晓辉处长于1011日莅临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亲自组织召开呼盟与兴安盟盟各财产险公司总经理参加的“车险自律公约”督导工作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自律公约;同时,盟各财产险公司在公司内部分层次进行学习宣导,提出具体贯彻落实要求,组织开展自查,坚决做到依法合规经营,对公司内部违反自律公约的人员,给予责任追究。

三是实施票决、阳光操作。为配合公司落实“车险自律公约”,盟保险行业协会按照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票决制》制度,坚持每星期五上午集中组织盟各财产险公司经总经理授权的部门负责人对辖区财产险市场运行情况和公司执行自律公约情况进行公开投票评价,盟保险行业协会当场宣布票决结果,对反映集中的问题,组织公司开展轮值检查,并要求公司票决前,首先要做到公平、公正评价其他公司执行“车险自律公约”的情况,保证票决制的严肃性;其次要做到对其他公司评价的理由要有理有据,保证票决制的公正性;再次要做到公司之间相互监督,保证“票决制”监督性,共同维护财产险市场秩序。

四是加强监督、强化自律。盟保险行业协会加强盟各财产险公司车险财务指标非现场监测工作,对个别变动异常的车险监控指标的公司,结合财产险公司票决制集中反映的问题,组织公司开展现场轮值检查工作,提高自律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督促盟各财产险公司强化内部自律管理工作,层层落实执行“车险自律公约”工作责任,签订责任书,加大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为维护辖区财产险市场秩序,促进行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