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四项举措引导全行业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日期:2013-01-04来源: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

 

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以切实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夯实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基础,采取四项措施引导全行业建立完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保险业存在的理赔难、销售误导、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取得成效。

一是组织全行业举办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启动仪式。盟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举办15家盟主体公司与保险消费者代表共计800多人参加的一场声势浩大的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的启动仪式,揭开了进一步做好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促进保险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大幕。启动仪式会上,盟财产险公司与盟人寿险公司代表分别代表公司向社会和保险消费者宣读公开服务承诺书,为不断提高保险服务质量水平,夯实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基础。

二是组织全行业开展普及保险知识宣传年活动。盟保险行业协会制定活动方案,组织盟各保险公司开展了普及保险知识宣传年活动。《兴安日报》“保险教育之窗”栏目是该项活动的一个载体和平台,“保险教育之窗”栏目的宣传内容贴近广大保险消费者,涵盖了保险法律知识、保险知识、保险产品条例、理赔案例、各家保险公司的服务承诺及消费者日常生活中常遇见的理赔问题、投保误区等多个方面,使消费者逐步了解保险,对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服务和品牌有了更明确的认识,进一步加深了消费者对保险保障功能的理解,增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该栏目宣传形式灵活多样,不拘一格,各家保险公司在向消费者介绍保险知识的同时,还借助“保险教育之窗”这个平台将自己的特色产品、专项服务及品牌实力展示给消费者,在消费者心中树立起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是畅通投诉渠道,建立调诉平台。盟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会员公司在盟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成立调处分站,设立公司维权员,作为调处分站联络员,聘请业内外保险专家调解员,制定相关工作规则和工作流程,积极与法院对接调诉工作,完善调处机制,搭建起保险消费者保护工作框架,为进一步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了有效调处机制。

四是聘请保险服务社会监督员。盟保险行业协会按照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工作部署,制定了聘任保险服务社会监督员制度,印制了社会监督员证,组织会员公司从保险消费者、消费者组织、银行业、新闻媒体人员中选聘25名社会监督员,强化保险服务社会监督透明度,促进保险行业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以及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