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盟保险行业与公安部门在预防和打击保险欺诈违法犯罪工作的有机结合,提升行业反保险欺诈工作效能,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执法联动,高效、有序的衔接机制,切实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内蒙古保监局、内蒙古公安厅[2014]21号文件精神,经协会与盟公安局经侦大队会商,决定成立兴安盟保险业反保险欺诈工作站,在内蒙古反保险欺诈中心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建立起兴安盟共同打击和预防保险欺诈行为的联合机制,合作开展信息交流、调查研究、风险防范、宣传教育及案件协调办理等工作,确保有效遏制保险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为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维护行业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11月26日,兴安盟公安局经侦大队与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召开保险业反保险欺诈工作站成立大会,盟金融办、盟公安局经侦大队的领导,以及22家盟保险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反保险欺诈工作专职联络人参加成立大会,盟保险行业协会、盟公安局领导为兴安盟保险业反保险欺诈工作站揭牌。
行业反保险欺诈工作站的成立标志着行业反欺诈工作组织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更进一步深化保险行业与公安部门的工作联系,坚持以预防为主和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保险欺诈犯罪行为有效合作机制,为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主导、执法联动、公司为主、行业协作的反保险欺诈工作体系,有效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必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