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日期:2016-03-16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做好2016年“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保协[2016]16号)精神,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行业和谐发展环境,进一步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保险行业良好社会形象,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倡导科学理性的保险消费观念,提高公众风险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组织全盟25家保险公司走上街头,在乌兰浩特市中心的乌兰街开展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保险行业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穿着各式工装的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身披绶带走上街头,向往来群众发放宣传单、宣传保险知识、并耐心热情地解答群众咨询,社会公众更好的了解保险的惠民政策保险的功能保障作用。此次活动受到各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参与人数众多,25家公司共出动宣传人员300余人次,不少保险公司的总经理还亲自带头为过路群众提供咨询服务。活动期间,盟保险行业协会利用户外LED显示屏播放保险行业公益广告,用便携式音箱播放各公司简介及典型理赔案例,本次集中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合计10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800余人次人。